哈尔滨工业大学

关于进行“211工程”“十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

实施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科[2002] 13

各学院:

1018日,教育部、国防科工委“211工程”“十五”期间建设项目立项评审专家组原则通过了我校十三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学校对“211工程”“十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工作的总体安排,从1018日起,将进行重点学科建设校内实施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标志性成果为目标

教育部“211工程”办公室在给我校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批复报告中,再次要求学校在“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中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力争在“十五”期间取得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这将是“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的重要标准”。这也是学校对“211工程”“十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一贯要求。在学科建设实施项目申报中,应明确提出“十五”期间预计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同时还应充分注意,不能把学科建设项目混同于单项科研工作,学科建设项目应该对学科的整体发展起带动和促进作用。

2.坚持以人为本,项目牵动

学术队伍的建设是关系到重点学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出高水平的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在学科建设实施项目申报中,应明确提出承担建设工作的学术队伍及学术队伍的建设指标。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应以取得原创性成果和解决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为目标,瞄准国防科技发展前沿和热点问题,符合国防、国民经济发展需求

3.坚持重点建设,防止建设内容和方向过度分散

目前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包含范围比较广,如果面面俱到地进行建设,势必造成建设内容和方向过度分散,造成投资效益的降低,从而影响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产生。因此,一定要在目前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各方向内认真、慎重地选取学科建设实施项目。对那些目前还没有比较优势的、近期也难以取得突破的项目,应放在院、系整体规划的学科建设工作中安排。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应用基础研究

在安排“十五”期间学科建设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学科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重视应用基础研究,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的力度。

二、实施项目的申报要求

1.实施项目以重点学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指南进行申报;

2.在我校13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总体框架内,原则上一个学科建设实施项目对应于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下的一个学科方向;

3.学科建设实施项目不同于单项科研项目,其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应体现对学科整体发展所起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4.实施项目必须由一支基础好、实力强的学术队伍承担,以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成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5.实施项目应取得满足国家验收要求的标志性成果,可以是以下成果之一:

1)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防重点科技实验室

2)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重要奖励

3)做为主持单位申请到973项目,或863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4)取得的成果解决国防建设或国民经济重大问题

5)基础研究产生原创性成果

6)开拓并产生新兴、交叉学科方向,具备争取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能力;

6.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自筹一定额度建设经费(至少为国拨建设经费的20%)的能力。

三、实施项目申报及评审的日程安排

11018~24日,各学院组织学科建设实施项目申报(申报表见相关网址)

21024日中午11:30以前,各学院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科建设实施项目可行性论证及立项申报表报送研究生院。需报送书面材料一份及相应的软盘;

3102627日,专家组对学科建设实施项目进行评审;

41028日,学校讨论决定对学科建设实施项目的批复意见,并公布结果;

四、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及报送

我校十三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稿。由于时间仓促,初稿中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教育部、国防科工委“211工程”“十五”期间建设项目立项评审专家组在我校评审期间,对各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也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各学院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学科建设实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具体情况,组织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修改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内容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每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虽然下设几个学科方向,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体现该建设项目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按照研究生院学科[2002]11号文件的要求,不能缺项;

3.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篇幅过长,建议删去部分与项目论证关系不大的内容;

4.应根据学科建设实施项目的评审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仪器设备清单进行调整;

5.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附有拟购置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该清单根据学校最后批复的建主设经费额度填报。该清单填报格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11工程”“十五”期间学科建设项目拟购置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清单格式见相关网址)。

请各学院于1030日中午11:30之前将修改后的“211工程”“十五”期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所附的拟购置主要仪器设备清单报送研究生院,需报送书面材料一份,及相应的软盘。由于学校将在1031日将学校总报告报送国防科工委,请各学院务必遵守上述报送时间。

说明:《十五期间“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校内实施项目可行性论证及立项申报表》和《哈尔滨工业大学“211工程”“十五”期间学科建设项目拟购置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可从http://hitgs.hit.edu.cn网址“研院FTP”栏下载。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