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分配

 

博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修满17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14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按一级学科设置培养方案的,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设置专业必修课3-5门、选修课4-8门;按二级学科设置培养方案的,原则上每个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必修课2门、选修课2-4门。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18个课内学时为1学分。各一级学科每学年应为博士生开设学术讲座3-5次,由各院(系)组织安排。

学位课(8学分)

(1)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科技革命 54学时 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80学时 2学分

(3)专业必修课 72学时 4学分

选修课(6学分) 108学时 6学分

必修环节(3学分)

(1)学术讲座选听 1学分

(2)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2学分

说明:

(1)专业必修课:一般在本学科开设的博士生专业基础课中选择。

(2)选修课:由导师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学校开设的博士生基础课程和所属学科门类当年博士生课程及硕士生学位课中选择确定。

(3)学位课为考试课程,选修课为考查课程。博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学年。

(4)在为博士生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时,导师还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博士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5)学术讲座选听: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应选听学校或相关学院组织的五个学术讲座,按要求撰写心得,并交导师签字认可。提倡理工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选听一定的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类学术讲座。博士生在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将经导师签字后的听讲座心得交院(系)研究生秘书保管,并记1学分。

(6)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参加5次以上的学术研讨活动,记1学分;在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中做报告,介绍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进展,记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应有书面记录,做学术报告应有书面材料,并交导师签字认可。博士生在申请学位前,将经导师签字的书面记录及学术报告交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保管,并记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