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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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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士生须持以下材料向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2.经预答辩通过或修改后的博士学位论文; 3.填写后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4.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的原件(或录用通知书的原件); 5.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含讲座、学术活动等的考核结果); 6.答辩申请书。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重点: 1.学位论文创新点、创新水平及结论; 2.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3.学位论文规格:按照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审查通过,并经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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