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审查

 

一、博士生须持以下材料向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2.经预答辩通过或修改后的博士学位论文;

    3.填写后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4.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的原件(或录用通知书的原件);

  5.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含讲座、学术活动等的考核结果);

  6.答辩申请书。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重点:

  1.学位论文创新点、创新水平及结论;

  2.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3.学位论文规格:按照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审查通过,并经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