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撰写基本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规范认真执行。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论文撰写应符合国家及各专业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范。

    基本要求

    1.题目

题目应恰当、准确地反映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学位论文的中文题目应不超过25字,并且不设副标题。

2.摘要与关键词

1)摘要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字数一般为1000~2000字。摘要应包括本论文的基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造性成果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避免将摘要写成目录式的内容介绍。

(2)关键词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关键词一般列3~5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3.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理工科的论文一般为6~8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的论文一般为8~10万字,其中绪论部分要求1万字左右。

1)绪论  绪论一般作为第一章。绪论应包括:本研究课题的学术背景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及成果、存在的不足或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本研究课题的来源及主要研究内容。

2)论文主体  论文主体是学位论文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论文主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方面:

本研究内容的总体方案设计与选择论证;

本研究内容各部分(包括硬件与软件)的设计计算;

本研究内容试验方案设计的可行性、有效性以及试验数据处理及分析;

本研究内容的理论分析。对本研究内容及成果应进行较全面、客观的理论阐述,应着重指出本研究内容中的创新、改进与实际应用之处。理论分析中,应将他人研究成果单独书写,并注明出处,不得将其与本人提出的理论分析混淆在一起。对于将其他领域的理论、结果引用到本研究领域者,应说明该理论的出处,并论述引用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管理和人文学科的论文应包括对研究问题的论述及系统分析,比较研究,模型或方案设计,案例论证或实证分析,模型运行的结果分析或建议、改进措施等。

自然科学的论文应推理正确,结论明确,无科学性错误。

论文主体各章后应有一节“本章小结”。

3)结论  学位论文的结论作为论文正文的最后一章单独排写,但不加章号。

结论是对整个论文主要成果的总结。在结论中应明确指出本研究内容的创造性成果或创新点理论(含新见解、新观点),对其应用前景和社会、经济价值等加以预测和评价,并指出今后进一步在本研究方向进行研究工作的展望与设想。结论内容一般在2000字以内。

4.参考文献

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

教材、产品说明书、各类标准、各种报纸上刊登的文章及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著名的内部报告如PB、AD报告及著名大公司的企业技术报告等除外)等通常不宜做为参考文献引用。

引用网上参考文献时,应注明该文献的准确网页地址,网上参考文献不包含在上述规定的文献数量之内。

 

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的详细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