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任课教师及时提交规范、详尽的教学日历,有利于学生及时了解课程整体安排,有利于专家合理安排听课,有利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为保证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请本学期承担硕士研究生教学的任课教师于开学第1周内(9月6日前)在网上提交教学日历,以便研究生院根据教学日历内容提取生成详细课表,供专家听课检查使用。 教学日历一经提交,任课教师将不能再在网上进行修改。如需调整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需履行调、代课手续;如需更改上课内容,需网上提交[修改申请],待批复后再修改。 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教学日历,如因个人疏忽大意,将周序、星期、节次、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填写错误,且影响教学质量检查或学生听课,属于教学事故,将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新任课教师在首次填写教学日历时,应先在[教师信息维护]中将个人的“专业技术职称”项准确填写,以免提交教学日历时出现错误。 感谢各位老师对研究生院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苗茹花 联系电话:86413871 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