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6浏览次数:10436

 

各院(系)、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表下载

    2015年春季学期学历(见附件1

     2015年春季学期博士公共课表(见附件2,博士生专业课由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通知)

    2015年春季学期硕士公共课课表(见附件3,含硕士生公共课和推免生英语课课表)

2015年春季学期硕士专业课课表(见附件4,建筑学院课表和材料类、机电类、管理类英文授课课表由各院系秘书通知学生)

注:硕士生可选择其他院系课程作为选修课,博士生可选择硕士生课作为选修课。

    本文全部附件下载链接:研究生教学工作通知及附件 

   

    二、培养方案下载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硕博连读)(见附件5,含培养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见附件6,含培养基本要求)

国际硕士英文授课体系培养方案 (见附件7

 

    三、研究生网上选(调)课

    1.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新生)到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选(调)课。研究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hit.edu.cn/hitgsmis.htm 研究生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本身(字母大写),进入系统后请及时更改密码。

    (调)课开放时间为228日至313日。 

    22015级博士生登录系统首先进入学生学籍维护>>基本信息维护菜单,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学生用户登录系统进入学生学籍维护>>学籍卡信息维护菜单,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片。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能选课,其中培养模式统一选填学术型。设置分型类别后,才能正常选课。

    3.学生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学生课程管理>>学生选课菜单进行选课、调课,限操作春季学期课程。博士研究生只选择开课学期自己所修课程(有一次性选课要求的院系,按院系要求执行)。以往入学研究生如需调课,需要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一份,交院系留存。

       研究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表下载:

     博士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见附件8

     硕士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见附件9 

     留学研究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中英)(见附件10) 

    4.请有上机条件的院(系)在本单位为新生提供联网计算机,同时请导师协助为学生解决选课环境。

    5学生网上选课应按照培养计划的学分要求填选,所选课程必须按时上课和考核。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上课和考核者,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计。

    

    四、硕士推免生英语分班考试

    详情请点击链接:http://today.hit.edu.cn/news/2015/01-17/3541912110RL0.htm

    

    五、博士生英语一外免修及分班考试

    详情请点击链接:http://today.hit.edu.cn/news/2015/02-26/5762457120RL0.htm

    

    六、研究生重修重考办理

    根据《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及格,允许其重修。重修的研究生应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考核成绩正常记载。需重修(或重考)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研究生按以下手续办理:

    1.申请表格的填写与提交

    开学填写《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按照要求找导师、院(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人(行政322)签字盖章。该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教学秘书各留一份。

    2.网上重新选课

    学生申请重修(或重考)审核通过后,还须于规定选课时间(228-313登录研究生系统重新选课,以便任课教师正常记载考试成绩。研究生未办理重修、重考手续或未进行网上选课,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3.申请重修的研究生,需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正常记载;重考只参加课程考试,成绩按卷面分记载。

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11) 

留学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中英)(见附件12

 

七、其他日常事务

1.部分事项办理时间如下,办理流程见http://hitgs.hit.edu.cn/news/Show.asp?id=2536&cataid=A00760002

2.在读证明、成绩单、学位证的英文翻译办理流程及时间见http://hitgs.hit.edu.cn/news/Show.asp?id=2641&cataid=A00760002

3.本学期将试行成绩单等自助打印系统,试行前仍按以上流程办理。

 

如您对第二、三点有问题,请咨询于老师;

如您对第六点有问题,请咨询吴老师;

如您对第一、四、五、七点有问题,请咨询姜老师。

电话:86403087  86413771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