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对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调)课、本校推免生选择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重修重考办理和其他日常事务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调)课说明
1、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基本要求
(1)培养计划制定前,学生需查看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1-3),个人培养计划应满足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硕士研究生一次性选完整个培养计划课程,博士研究生只选择开课学期自己所修课程(有一次性选课要求的院系,按院系要求执行)。
(2)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学科专业课)由学生和导师根据需要,在学科提供的课程目录中选择。2016年春季学期博士和外国留学生公共课课表分别见附件4和5。博士生英语一外选课及分班安排见链接:http://hitgs.hit.edu.cn/32/25/c3330a143909/page.htm 。
(3)硕士生选修课、专题课与实践环节由学生和导师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可以选择本学科提供的课程目录的课程,也可以选择跨学科研究生课程或本科生课程。对缺少本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若干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按原课程学分数的一半计学分。本学期为2015级硕士生开放了为本科高年级学生开设的专业课,可选为研究生的选修课或补修课,由于课程管理因素,每人最多选择4学分,如需多选请与研究生院联系(研究生选本科生课程起止时间:2月29日8:00-3月11日17:00)。应用研究型硕士研究生需选择2学分的人文管理类选修课(具体课表见附件6)。学生可选择留学生英文授课体系内课程(课号以SYW开头)作为选修课,所选课程不得与中文授课课程重复。
(4)博士生选修课由学生和导师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可以从本学科提供的课程目录中选择,也可以选择本学科或跨学科的硕士生学位课作为选修课。
(5)硕士生必修环节均为必选;博士生必修环节除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二选一外,其他必选。
(6)公共二外课程需设置为自选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课表见附件7。
2、研究生课程网页查询
为了方便学生和教师查看课程信息,学生可在研究生选课端口开放前通过“研究生课程网页查询功能”查询研究生课程。登录网址:http://219.217.227.152:8080/kccx/ ,或从研究生院主页网页课程查询端口进入。具体查询方式包括培养方案课程目录查询、当前学年开课单位和关键词查询、当前学年课程时间查询和当前学年教室查询。其中,课程时间中的起止周数按2016年春/夏季学期学历安排(见附件8)。
3、研究生网上选(调)课
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新生)到校注册后,应及时进行网上选(调)课,有关事宜如下:
(1)研究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19.217.227.152:8080/hitgsmis/main.do,或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端口进入。请认真查看网页左侧登录说明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选(调)课开放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13日。
(2)本学期入学的研究生登录系统首先进入学生学籍维护>>基本信息维护菜单,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学生用户登录系统进入学生学籍维护>>学籍卡信息维护菜单,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片。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能选课,其中培养模式硕士生按院系分型结果及系统提示填写(未分类培养院系按学术型填写,工程博士外的博士生按学术型填写,工程博士按应用型填写),设置分型类别后,学生需进入学生课程管理>>学生选课菜单开始选课。博士研究生只选择开课学期自己所修课程(有一次性选课要求的院系,按院系要求执行)。
(3)非本学期入学的研究生如需调课,进入学生课程管理>>学生选课菜单进行选课、调课,限操作春季学期课程。需要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见附件9-11)一份,交院系留存。
(4)学生网上选课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填选,禁止随便选课,所选课程必须按时上课,按时考试。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上课和考试者,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计。
(5)请有上机条件的院(系)在本单位为新生提供联网计算机,同时希望导师协助为学生解决选课环境。
二、本校推免生提前选择研究生课程说明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潜力,实现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的贯通式培养和学科交叉培养,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打通本科生和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鼓励已经取得推免生(含直博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学习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部分课程,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尽快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已经取得推免资格并确定攻读校本部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进入研究生系统选课。若暂未确定推免生最终名单,学生应根据个人本科成绩排名情况酌情选课;如学生不具有推免资格,将不保留其选课结果。哈市外校推荐到校本部的学生可提前学习数值分析和英语一外,不需要在系统内选课,选课方式另行通知。本校推免生选择研究生课程具体方法如下。
1、研究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19.217.227.152:8080/hitgsmis/main.do,或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端口进入。请认真查看网页左侧登录说明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选(调)课开放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13日。
2、选课学分要求及范围:
(1)推免生秋季学期选课不超过8学分,春季和夏季学期累计选课不超过8学分。研究生需完成的学分要求见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1-2)。
(2)学校为推免生提前开设了研究生公共英语一外(推免生英语一外选课及分班安排见链接:http://hitgs.hit.edu.cn/32/26/c3330a143910/page.htm 需在分班结果公布后选课)和数值分析课程(秋季学期已开设完),没有特殊情况的须参加学习和考试(培养方案中没设置这两门课程的学科的学生除外)。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他公共数学课、必修环节需研究生入学后方可选择。
(3)可提前学习本学科或跨学科的研究生课程作为选修课、专题课和实践环节。
(4)若已确定导师,学生可与导师商定需提前学习的研究生课程。
3、已选课程管理
(1)选课时间截止后,所选课程正式生效,学生应按照研究生课程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的安排和管理由开课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如有问题,请与其联系。
(2)公共英语一外、数值分析考试及格后,不得重修重考,直接记入研究生成绩。
(3)研究生正式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提前学习的选修课、专题课和实践环节的成绩确认工作。如考核成绩不理想,经导师同意后可以申请不将该成绩计入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在进入研究生阶段后重修该课程。若在本科阶段将课程作为选修课选择,研究生阶段不可更换课程类别为学位课。已确认的合格课程不得再在研究生阶段重修或重考。
三、往届研究生重修重考办理
根据《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及格,允许其重修。重修的研究生应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考核成绩正常记载”。需重修(或重考)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研究生按以下手续办理:
1、开学初填写《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12、13),按照要求找导师、院(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人(行政楼319)签字盖章。该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教学秘书各留一份。
2、学生申请重修(或重考)审核通过后,还须于规定选课时间(2月28日至3月13日)登录研究生系统重新选课,以便任课教师正常记载考试成绩。研究生未办理重修、重考手续或未进行网上选课,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3、申请重修的研究生,需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正常记载;重考只参加课程考试,成绩按卷面分记载。
四、其他事务
1、成绩复核及修改申请、非上海户籍申请成绩评定、成绩排名证明、校外修课申请、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借用教室等办理流程见http://hitgs.hit.edu.cn/c9/d8/c3353a117208/page.htm
2、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位证、毕业证等外文翻译办理流程见http://hitgs.hit.edu.cn/a6/36/c3328a108086/page.htm
联系人:
于航(研究生选择研究生课程)
姜百川(课程网页查询、研究生选择本科生课程、推免生选择研究生课程)
吴婷(办理重修重考)
纪楠(成绩管理、教室调度等)
联系电话:86403087 86413771
办公室:行政楼319
附件下载链接:教学安排通知.rar
附件1 2015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2 201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3 2015级留学生英文授课体系培养方案
附件4 2016年春季学期博士公共课课表
附件5 2016年春季学期硕士公共课课表
附件6 2015级人文管理类课程
附件7 2015级自选课课程
附件8 2016年春/夏季学期教学日历
附件9 博士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
附件10 硕士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
附件11 留学研究生培养计划更改申请(中英)
附件12 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附件13 留学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中英)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