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补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浏览次数:8580

各院(系)未参加2016年毕业图像采集的研究生:
根据2016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要求,我校已于2015年10月22日至23日进行了毕业研究生的图像采集工作,但仍有部分研究生未及时参加图像采集,现将2016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补照相安排如下:
    一、凡2016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参加此次图像采集,图像采集使用学生卡读取研究生信息,请携带学生卡,按安排的时间、地点到场进行拍照。
    二、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补照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7日(周四)下午14:00-16:00;
地点:活动中心101室(活动中心位于学生公寓A15、A16旁)。 
    三、采集的图像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上网注册,拍照时请保持仪容整洁。另拍照背景为天蓝色,请尽量穿与背景颜色不相近的浅色上衣。
    四、毕业研究生证书图像采集工作由新华社图片社黑龙江分社负责,并组织工作人员进校拍摄。
根据教育部及新华社相关规定,照相费每人20元,由新华社工作人员收取
    五、请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在采集图像40天后,及时访问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并按网上说明注册、登陆并核对图像信息。
    六、请各院(系)未照相的毕业研究生及时参加此次补照相,不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采集的同学请在答辩前提前至少2个月时间到各省图像采集单位进行毕业图像采集,否则无法及时制作毕业证书及上网注册学历。在哈市的研究生可到新华社图片社黑龙江分社拍照(拍照前需要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研究生毕业图像采集补照证明》,按表填写并到行政楼317室盖章),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5号。拍照后请将纸版照片交各院(系)教学秘书处,并于20天后访问学信网核对电子版照片。因出差等原因不在哈尔滨的研究生也可利用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主办的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http://www.xinhuacu.com/)个人网上提交照片或联系新华社驻各省区市分社补拍照片,各省分社地址可在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下载。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