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浏览次数:1831

研院发[2016]61

    各院(系):

    为切实保证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网上评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的目的和意义

        1. 鼓励学生认真参与教学及教学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 引导并督促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自身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

3. 帮助学校全面了解课程教学状态,为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二、评教流程及内容

        1. 网上登录流程

学生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217.227.152:8080/hitgsmis/main.do,点击[学生课程管理]→[学生评教],即可进行评教,评教分为综合评价分项评价

        2.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的综合判断。每位学生需对本学期选课系统里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按ABCD、其他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其他指教师未上课或本人未听课,其中,公共课评教各等级无比例限制;专业课评价为A的教师数量不多于本学期任课教师总数的40%BCD三档无限制。

3. 分项评价

分项评价是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学习收获分别进行判断,并提出该门课程的优缺点和对该课程的意见或建议,为教师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参考。每项指标按优、良、、差进行评定。

4.评价结果的一致性

为使分项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一致,系统设有自检功能,即当学生教师评教时,综合评价如果为AB,则分项评教不能均为“中”,反之如综合评价为CD,则分项评教不能均为

三、评教系统开放时间

2016121—2017113日。

四、其他说明

1.学生权益保护与评教要求

保护学生评教权利评教采用匿名方式,学校对学生评教信息进行保密,学生应端正评教态度,深刻认识评教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网上评教,对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为授课教师提供有效的反馈信息。评教结果公布后,可以查询该学期任课教师的最终评教结果,以及本次评教与他人评教的一致性程度

2. 评教适用范围

网上评教仅限于已进行网上选课的同学,评教完成后方能查询课程成绩。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的学生,需写明未评教原因,经院(系)及研究生院审核后方能查询。

3. 评教结果的应用

同一门课程连续最终评教结果均达到A+的教师,将免于学生评教最终评教结果较差(评教结果C的教师,研究生院将提醒院(系)给予关注,在下一年度安排专家重点跟踪听课。

4.加强宣传工作

请各院(系)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评教信息,确保每门课程的学生高参评率,尽量真实客观反映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

评教过程中如遇到其它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人:苗茹花

联系电话:86413871

mail: miaoruhua@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