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潜力,实现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的贯通式培养和学科交叉培养,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打通本科生和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鼓励已经取得推免生(含直博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提前学习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部分课程,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尽快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已经取得推免资格并确定攻读校本部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进入研究生系统选课。若暂未确定推免生最终名单,学生应根据个人本科成绩排名情况酌情选课;如学生不具有推免资格,将不保留其选课结果。哈市外校推荐到校本部的学生可提前学习数值分析和英语一外,不需要在系统内选课,选课方式另行通知。本校推免生选择研究生课程具体方法如下。
1、研究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19.217.227.152:8080/hitgsmis/main.do ,或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端口进入。请认真查看网页左侧登录说明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选(调)课开放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17日。
2、选课学分要求及范围:
(1)原则上,推免生秋季学期选课不宜超过10学分,春季和夏季学期累计选课不宜超过10学分。研究生需完成的课程及学分要求见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1-2)。
(2)学校为推免生提前开设了两门公共学位课:研究生数值分析课程(秋季下半学期开设,本学期开学初选课)和公共英语一外(春季学期开设,春季分班考试后在系统中选课),没有特殊情况的均须参加学习和考试(学科培养方案中未设置这两门课程的学生除外)。
(3)推免生可以根据需要,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提前学习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本学科或跨学科的研究生选修课、专题课和实践环节。
(4)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环节需研究生入学后方可选择。
(5)推免生网上选课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填选,禁止随便选课,所选课程必须按时上课,按时考试。缺课课时累积达1/3及以上或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
3、已选课程管理
(1)选课时间截止后,所选课程正式生效,学生应按照研究生课程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的安排和管理由开课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如有问题,请与其联系。
(2)公共英语一外、数值分析课程考试合格后,不得重修;若英语、数值分析课程考试不合格,需在研究生阶段办理重修手续。只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筛选成绩,筛选成绩将是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推荐攻博等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学生认真学习并予以重视。
(3)研究生正式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提前学习的选修课、专题课和实践环节的成绩确认工作。如选修课、专题课或实践环节的考核成绩不理想,经导师同意后可以申请不将该成绩计入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若在本科阶段将学位课课程作为选修课选择,研究生阶段不可更换课程类别为学位课。已确认的合格课程不得再在研究生阶段重修。
联系电话:86413771
附件链接:
附件1. 2017级博士、硕(本)博连读生研究生培养方案(请点击链接查看)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