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2332

研院发[2019]27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的相关要求,省级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通知将在近期下发。为保证我校教师有充足的时间总结凝练研究成果,研究生院发布关于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预通知,最终申报材料时间及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预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一、验收对象

1. 需进入结题验收的项目:201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项目,共21项。

2. 需进入中期检查的项目:2018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项目,共17项;已经完成研究的2018年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也可提前申请进入结题验收。

进入结题和中期项目的详细名单见附件1。不参加结题或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结题验收

项目结题采取项目自查、学校验收和省厅终审方式进行。

结题要求可参考2018年相关要求,但最终要求以2019年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为准。2018年项目结题相关要求:主持人必须有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排名第一的成果、参加人必须有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结题验收书及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结题验收书和相关要求参考附件2

       三、中期检查

项目中期检查采取项目自查和学校验收方式进行。中期检查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并提交现有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四、其他

1. 材料申报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2. 项目结题的最终要求,以省下发通知要求最终确定。

  

对于材料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英爽,电话:86413871

  

附件1 2019年需进入结题和中检的项目名单.xls

附件2 省级项目结题要求及结题验收书.docx

附件3 黑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研究生院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