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进行博士生导师2020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浏览次数:7748

研院发201932

各学院:

我校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2020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布置如下,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一、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及审核标准的确定

1、我校博导2020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由导师所在学院组织,主管院长为主要负责人。

2、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各学科的具体情况,参照“各学院制定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的原则要求”(见附件1),重点从导师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在研项目、博士生培养情况和拟招收博士生的选题等方面制定本学院博导招生计划审核标准。

3、根据学校工作统一安排,我校2020年博士生培养基金将进行调整,待方案确定后研究生院将及时下发,请各院(系)和导师留意查看。

4、兼职博导按照聘任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1、兼职博导及2019年新遴选的校内博导

2019年新遴选的校内博导(完成新增博导培训),无需申报即可招

2020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兼职博导(含校外兼职及境外兼职),由院在研究生系统统一申报招生。

2、2018年及以前遴选的校内博导

(1)2018年及以前遴选的校内博导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招生计划,填写并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校内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其中学校长聘岗教授(含按长聘岗教授待遇人员)、近三年获得校优博称号的指导教师(不含副导师)及2018年度遴选的博导,填写《申报表》-表II,其他导师填写《申报表》-表I。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博导招生计划审核标准,重点从导师拟招收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在校博士生培养情况以及导师承担科研项目与论著发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2020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导名单《2020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后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3)鼓励学院采取交流研讨的方式,组织学科对导师拟招收博士生的选题情况进行集体讨论。

(4)校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三、有关事项

1、研究生系统招生计划申报过程及填写说明详见《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填写方式》(见附件2

2、跨学科或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还须在所跨学科或学院提交招生计划申报,相关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该学科或学院招收博士生。

3、未提交2020年度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审核未通过的博导,2020年不能招收博士生。审核结果通知到相关学院,不进行公布。

4、2020年年满61岁(即195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校内博导(除已被批准可延长停止招生年龄的博导外)将停止招收博士生,不再参加招生计划申报。

四、时间安排

1、611日—710日:各学院布置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在研究生系统中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申报具体要求及量化指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

各学院招生计划申报量化指标原则上根据去年制定的指标进行,如需更改由相关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72日前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710日:各学院将本学院经院长签字后的《2020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及相应的《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校内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3、7月10日前提交经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2021年本学院博导招生计划申报量化指标(如无变化则无需提交)。

五、其它

深圳校区招收博士生的教师也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招生计划申报,招生计划申报的组织工作由深圳校区负责。双基地教师应在校本部所在学科及深圳校区进行招生计划申报。

研究生系统(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请导师多多谅解。如发现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以便及时修改。目前研究生院正在推进信息化工作,希望导师多提宝贵意见,不断完善改进系统。

研究生系统从今年开始使用科工院系统中的科研数据,如科工院数据不完整的请到科研系统完善信息,不属于科工院管理的科研项目可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填写。科研系统数据修改后第二天同步到研究生系统。

联系人:朱亚萍    电话:86403047   Email: xwb@hit.edu.cn

附件1:招生计划申报标准-工学管理学.doc

附件1:招生计划申报标准-理学人文.doc

附件2: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填写方式.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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