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切实保证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的目的和意义
1. 鼓励学生认真参与教学及教学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 引导并督促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自身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
3. 帮助学校全面了解课程教学状态,为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二、评教流程及内容
1. 网上登录
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依次点击[学生课程管理] →[学生课程管理]→[评教]→[学生评教],选择开课学期“2019秋季”。
2. 师德评价
师德评价是学生对教师是否存在传播不当言论等意识形态问题、是否存在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以及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评价。每位学生需对本学期选课系统里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是否存在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做出评价,如选择“是”需描述具体行为,选“是”的教师后续不用再进行课程综合评价和分项评价。
3.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的综合判断。每位学生需对本学期选课系统里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按“A、B、C、D、其他”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其他”指教师未上课或本人未听课),其中,公共课评教各等级无比例限制;专业课评价为“A”的教师数量不多于本学期任课教师总数的40%,“B”、“C”、“D”三档无限制。
4. 分项评价
分项评价是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及学习收获等分别进行判断,并提出对该课程的意见或建议,为教师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参考。每项指标按“优、良、中、差”进行评定。
5. 评价结果的一致性
为使“分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结果一致,系统设有自检功能,即当学生为某教师评教时,综合评价如果为“A”或“B”,则分项评教不能均为“中”或“差”,反之若综合评价为“C”或“D”,则分项评教不能均为“优”或“良”。
三、评教系统开放时间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5日。
四、其他说明
1. 学生权益保护与评教要求
为保护学生评教权利,评教采用匿名方式,学校对学生评教信息进行保密,学生应端正评教态度,深刻认识评教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网上评教,对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为授课教师提供有效的反馈信息。评教结果公布后,可以查询该学期任课教师的最终评教结果,以及本次评教与他人评教的一致性程度。
2. 评教适用范围
网上评教仅限于已进行网上选硕士生课程的同学(博士生课程不需要评教),博士生如选修了硕士生课程需要评教,本科生如选修了硕士生课程不需要评教,重修、重考硕士生不需要评教。评教完成后方能查询课程成绩。
3. 评教结果的应用
最终评教结果较差(评教结果为“C”)的教师,研究生院将提醒院(系)给予关注,并在下一年度安排专家重点跟踪听课。
4. 加强宣传工作
请各院(系)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评教信息,确保每门课程的学生高参评率,尽量真实客观地反映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
评教过程中如遇到其它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86413871/86413771
Email: zangliyeon@163.com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