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5浏览次数:3471

校教管〔202017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现开展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此次设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疫情专项),疫情专项列为本年度重点委托项目。

(一)重点委托项目

1.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其立项范围参考《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省附件1-1)。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我校推荐申报重点委托项目的推荐限额为4项。

2.疫情专项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其立项范围参考《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指南》(省附件1-2)。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学校在职一线教师,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我校推荐申报疫情专项的推荐限额为4项。

(二)一般研究项目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我校推荐申报一般研究项目的推荐限额为76项。

(三)注意事项

1.教师如有在研的或已申报待审批的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卓越大学联盟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立项项目),不得作为主持人参与本轮申报。

2.为确保研究质量,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作为参加人限2项,且必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

3.为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本次鼓励学院一流提升计划中设置的重点改革任务凝练提升申报省级项目。除此之外,不得使用与已获批立项或已申报待审批的各级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选题重复申请立项。

4.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择一申报,未能推荐申报重点委托项目,不会转为一般研究项目进行推荐。

(四)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省附件1-6)纸质版一式2份及PDF电子版。

2.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纸质版盖章一式1份及EXCEL电子版(省附件1-4)。

3.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省附件1-5)纸版盖章一式1份及EXCEL电子版。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学院推荐审查意见表》纸质版一式1份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可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在研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2017年度申报立项的一般研究项目将为最后一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即废止。

(二)结题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主持人须有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排名第一的公开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名次不限。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直接取消结题资格,请项目主持人及所在学院上报材料前务必做好自查,材料上报学校审核时不再提供人员变更、材料补交等机会。

2.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 2 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从下一年度开始,凡未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且于20209月后刊发的论文,将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提供检测报告,相关检测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履职尽责,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建议申报结题,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凡违规申报结题的,按照违规数量核减下一年度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数量;从本年度开始,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未通过的即废止。

3.项目调整:原则上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调整须相应填写重点委托项目或一般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三)结题材料

1.重点委托项目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省附件1-9)纸质版一式2份。

2)《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省附件1-8)纸质版盖章一式1份及EXCEL电子版。

3)重点委托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本次由学校帮助查询出具,教师毋须提供)。

4)重点委托项目结题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及PDF电子版:封面(省附件1-10,须学院证明材料真实性并加盖学院公章)、立项申请书(最终审批盖章版本)、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单》(省附件1-11)纸质版一式2份及签字扫描PDF电子版。

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一式1份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说明:省项目经费均为学校资助,省无资助,申请结题时视为学校资助的项目经费已全额执行完毕(项目人员结题前垫付经费,结题后划拨剩余经费报销),填写此表时按资助经费总额度支出填写。

2.一般研究项目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省附件1-9)纸质版一式2份。

2)《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省附件1-7)纸质版盖章一式1份及EXCEL电子版。

3)一般研究项目结题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封面(省附件1-10,须学院证明材料真实性并加盖学院公章)、立项申请书(最终审批盖章版本)、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不低于1万字,注意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般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省附件1-11)纸质版一式1份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一式1份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说明:省项目经费均为学校资助,省无资助,申请结题时视为学校资助的项目经费已全额执行完毕(项目人员结题前垫付经费,结题后划拨剩余经费报销),填写此表时按资助经费总额度支出填写。

三、立项及结题材料报送

(一)报送截止日期:202097日。因全校项目数量多且需材料审核、评审及公示等诸多环节,请严格遵守时间,逾期不再接收。

(二)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送,本科项目立项、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hitjxyjk@126.com,纸质版报送行政楼313室;研究生项目立项、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yingshuang@hit.edu.cn,纸质版报送行政楼327室。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联系人:吴春燕,联系电话:8641346713199534903

研究生院联系人:英爽,联系电话:8641387115904515568  


省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校教管[2020] 17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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