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3]14号
各学院、学部:
为充分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在研究生教学中的经验,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的改革,促进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完善及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强化创新人才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实施“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以下简称共建课程)项目。具体建设要求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共建目的
1. 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的改革;
2. 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
3. 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
4. 提高研究生教学的师资水平。
二、共建要求
1. 共建课程应选择基础性较强、内容重要、覆盖面广的研究生课程进行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
2. 选择政治立场正确且在国际知名大学长期工作、学术造诣高、有丰富的本学科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曾多次讲授过相关课程的高水平学者作为共建学者,共建学者所在学校排名世界前100名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名的课程优先资助,共建学者授课不少于16学时。
3. 每门共建课程由1-2位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副教授或硕士生导师及以上)与共建学者共同组成共建小组。
4. 共建课程的教学工作由共建学者承担,我校教师随堂听课,以便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同时负责监督共建学者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是否言论得当。
5. 对于已完成三轮及以上共建课立项并开设的课程,建议我校教师与共建学者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要求共建学者授课不少于16学时,我校教师授课不少于8学时。
三、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
(1)任课教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网址: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 ,选择“教学管理”下的“共建课程申请”进行申请。
(注:若已于2021年后系统申请,任课教师可以复制上一年度相关信息,无需重复填写,复制后进行查看编辑,确认无误后提交)
(2)学院、学部主管院长网上审核。
对共建课程的内容、形式,外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等进行审核,且经学院、学部审核后外聘教师教学资格合格。同时相关准入审核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教研办备案。
(3)学院、学部党委书记及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审核。
填写“研究生高水平共建课项目申报单位党委政审意见表”(附件3),请从对共建课程的思想性,对外聘教师及本校共建教师即课程负责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倾向、学术诚信等方面填写鉴定意见。同时,确认课程使用的教材、参考书经学院、学部教材委员会排查无问题。
2. 学校研究生教育专家组评审。
3. 研究生院审批。
4. 教师工作部审批。
5. 本次获批的共建课须在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之前完成授课。
四、经费与支持
“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项目”学校主要支持境外共建学者的国际旅费、讲课费、住宿费。其中,国际旅费、住宿费等标准参照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哈工大外﹝2017﹞406号)执行。讲课费资助标准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外高水平专家授课及暑期学校、夏(冬)令营经费资助标准》(校教管﹝2020﹞22号)执行,见附件。
若出版教材,请另行申报“研究生教材项目”,另给予支持。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学部于2023年4月24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及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同时将签字盖章的“研究生高水平共建课项目申报单位党委政审意见表”及“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申请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17&18窗口,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jinan@hit.edu.cn。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方式: 86413771
(若关于准入审核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张老师,8641387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4.rar(鼠标左键点击或右键另存为)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校外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及国际暑期学校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管﹝2020﹞22号)
2. 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哈工大外﹝2017﹞406号)
3. 研究生高水平共建课项目申报单位党委政审意见表
4. 2023年“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