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专项)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1409

研院发[2023]45

各学院、学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三周年,也是我校研究生院即将成立40周年。值此重要时刻,进一步明晰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方向,推进我校“使命与成效驱动”的系统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生院设立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专题项目,以鼓励全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开展与工作相关的研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学校教学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选题范围

科学的教学管理育人制度能够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以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结合自身教学管理工作,对标世界一流大学经验和做法,提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课题,以更好地服务于我校的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1. 结合当前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对研究生的招生、课程、实习实践、综合考评、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正式答辩、分委员会审核等各环节提高效能,使之适应新时期各类人才培养特点的研究。

2. 结合新时期高层次人才成长的特点,运用管理科学和教学论原理,对教学过程各要素重新审视和统筹,使之适应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的研究。

3.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评价的问题、创新与对策研究。

4.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立德树人成效的问题、创新与对策研究。

5. 加强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对研究生教育治理、教育服务及其贡献度的问题、创新与对策研究。

6. 其他与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要求

1. 各学院(部)要立足本单位及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需要组织项目申报,以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问题为主。

2. 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一线教学秘书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参与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

3. 项目主持人及其参与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项目;如有在研的校级、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已结题的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

4. 为确保研究质量,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作为参与人限报2项,且实际参与项目开展。

三、申报评审程序

1.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 1)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提交所在学院(部)。

2. 学院(部)组织初评遴选并填写《项目推荐单位审查意见表》(附件3)提交研究生院。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依据项目研究价值和研究内容确定项目类别(重点/核心/面上),公示评审结果。

四、项目管理和结题成果要求

1. 项目研究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控制、成果实现、经费使用由项目主持人负责。

2. 项目研究经费按项目类别资助,重点项目3万元/项、核心项目2万元/项、面上项目1万元/项。

3.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实施1年后,学校组织结题验收,审查项目的结题成果及应用情况。

4. 项目结题成果要求:形成对研究生教育工作有思考、见解的改革方案或形成新机制、新体系、新方法的改进措施且落实落地。

五、申报材料报送

1. 截止时间:20231117日。

2. 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签字PDF版)。

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PDF版)。

3)《项目推荐单位审查意见表》(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

3. 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所在学院(部)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gshuang@hit.edu.cn。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英爽,电话86413871)。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项目推荐单位审查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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