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的管理工作,对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布置,并适时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学部(以下统称“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及管理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综合考评
1.考评对象:2023年3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
2.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及学习、工作态度,对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是否具备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等方面。
3.考评办法:
(1)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由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分别制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细则》。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包括导师考评和学科考评两部分。学科考评一般包括基础专业知识、科研素质与潜力考核。
(2)综合考评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取得1学分,并全面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3)综合考评总成绩在后10%的博士生,将被给予“黄牌”提醒。得到“黄牌”的博士生可在6个月内申请第二次综合考评,通过第二次综合考评,获得相应学分。第二次综合考评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不按时参加综合考评的记为“不合格”。
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评须于2024年3月17日前结束。考评过程: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功能模块,进行综合考评申请,导师系统填写考核意见,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的第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填写《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学生应在综合考评完成一周内将专家组考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综合考评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入学1.5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硕/本博连读生应于入学2.5年内完成。2024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博士生导师应组织好2023年春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生的开题工作。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功能模块,发起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导师系统填写考核意见,学生系统打印《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口头答辩。学生应在开题答辩完成一周内将评审小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开题答辩过程原始记录》、《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开题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博士研究生不按时开题,成绩按“不合格”记载。开题不合格的,可于6个月内再次申请进行,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三、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入学2.5-3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硕/本博连读生应于入学3.5-4年内完成。2024年春季学期应组织好2022年春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生的中期检查工作。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功能模块,发起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导师系统填写考核意见,学生系统打印《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学生应在中期检查完成一周内将评审小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中期检查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研究生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成绩按“不合格”记载。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可于6个月内再次申请中期检查。第二次中期检查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四、博士生延期答辩申请
请2019年春季入学(不含直博生)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博士生延期答辩审核表》。要求:
1.报告填写须打印,内容要完整、详实、明确,必须注明预计答辩时间。
2.需于2024年3月18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学籍管理”栏目下的“延期答辩申请”模块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研究生系统在线申请专用)》,且导师及学院已经审核通过。
3.如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4.博士生申请延期前,请先登录系统核实本人是否已完成课程学习,并且已获学分达到学校规定的下限,成绩不全者不能申请延期答辩。
五、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2022级硕士生(2年制)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在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2022级硕士生(2.5年和3年制)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中期报告、中期报告评议结果及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总结(附件2)送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学院需及时将中期检查的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硕士中期检查成绩将计入研究生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2022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进行督导,请各学院提前一周将硕士生中期检查时间、地点报送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六、其他
1.导师及答辩委员会应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内容,保证其与所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研究方向一致。
2.研究生综合考评、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学生须首先登录研究生教育系统,“培养过程”功能模块进行申请后,再进行学院相关考核。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在系统中录入相应成绩状态,以保证学生的论文工作顺利开展和“导师人才培养质量档案”的及时更新。
附件: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20230826.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