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院、学部申报2024年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3449

研院发〔202421

为拓展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管理办法(研院发[2019]54号)》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2024年实施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计划选派方式为:学院、学部(以下统称“学院”)先行申报立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及人选条件选拔及公示出访人员,团队出访。

二、基本要求

1. 积极贯彻学校有组织国际交流理念,优先资助出访欧美地区的研究生国际交流团队。

2. 出访计划不限于一个国家、一个单位,行程安排合理。

3. 出访单位应为国际一流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等,且应具有与我校合作的历史延续性,或开发为新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4. 立项申请及出访人员选拔应基于开放融合、学科交叉的原则,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开展。

5. 出访内容包括开展以学术报告为主的学术交流活动、参观实验室、访谈专家学者、了解相关学科科研状况、推进后续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文化交流等。

6. 每个团队派出的研究生不多于10人,带队教师不多于2人,其中派出的研究生应包含:

1)博士研究生;

2)已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

3)承担战略班、总师班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学院,其出访人员还须包含总师班、战略班研究生。

7. 在外停留时间,一个国家不超过5天,两个国家不超过8天,三个国家不超过10天。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资助方式为研究生院和学院、学部共同资助。研究生院资助参与交流计划人员的主要活动经费,包含交通费(机票、火车票、城际间大巴费)、签证费、保险费、住宿费;超出研究生院资助标准的费用由出访人员所在学院、学部资助。

研究生院的资助标准将根据国际交通费、签证费、住宿费等的实际情况,结合每个交流团的行程安排及出访天数进行确定并公示。

四、工作安排

1. 各学院提交立项申请:521

各学院确定出访负责人,填写《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附件1),纸版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一校区格物楼717室;电子版(文件格式为“.docx”)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2.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522-27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学院参加线下答辩,相关安排不晚于524日下班前公布。

3. 获批立项学院选拔出访人员,公示团队出访计划及人员名单:不晚于614

获批立项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出国计划,按照《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出访人员选拔要求》(附件2)选拔出访人员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 各交流团队按计划完成出访:915日前

公示后,各学院应与计划出访单位积极联系,尽快取得邀请信,准备签证材料,按照国际合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护照、签证及出国(境)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出访。

出访前,出访人员应准备好交流报告,并对出访国家的人文和学术研究状况做充分了解。

5. 回国后开展经验交流会、办理报销手续:930日前

1)各交流团队须在回国后两周内组织经验交流会,形式不限,并在校内媒体进行宣传(今日哈工大、学院部主页或哈工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等)。

2)将电子版交流总结(包含团队总结、个人出访体会、出访照片等)及校内媒体宣传链接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3)准备好相关发票,至研究生院办理报销审核,并按照财务处有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老师(一校区格物楼717室)

  话:86403286

Email: yliu423@hit.edu.cn

 

 

附件:

1. 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申报表.doc

2. 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出访人员选拔要求.docx

3. 2024年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出访人员名单.xlsx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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