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的管理工作,研究生院特对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布置,并适时进行检查,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附件1),请各学院、学部认真做好组织及管理工作。
一、博士生第一学年综合考评
1. 考评对象:2023年9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含同力博士)及2022年9月入学的直博生。
2.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及学习、工作态度,对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是否具备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等方面。
3. 考评办法:
(1)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由学院、学部组织进行,各学院、学部分别制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细则》。博士生综合考评包括导师考评和学院、学部考评两部分。学院、学部考评一般包括基础专业知识、科研素质与潜力考核。
(2)对综合考评合格的博士生,取得1学分,并全面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3)综合考评总成绩在后10%的博士生,将被给予“黄牌”提醒。受到“黄牌”提醒的博士生可在6个月内申请第二次综合考评,通过第二次综合考评,获得相应学分。第二次综合考评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不按时参加综合考评的记为“不合格”。
各学院、学部组织的综合考评须于9月8日前结束。考评过程: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进行综合考评申请,由导师系统填写考评意见,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的第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填写《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学生应在综合考评完成一周内将专家组考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综合考评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1.5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2024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学部、博士生导师应组织好2023年入学的博士生和2022年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的开题工作。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发起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导师系统填写考核意见,学生系统打印《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口头答辩。学生应在开题答辩完成一周内将评审小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开题答辩过程原始记录》、《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开题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博士研究生不按时开题,成绩按“不合格”记载。开题不合格的,可于6个月内再次申请进行,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三、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2.5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于入学3.5年内完成。2024年秋季学期应组织好2022年入学的博士生、2021年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中期检查工作。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发起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导师系统填写考核意见,学生系统打印《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学生应在中期检查完成一周内将评审小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中期检查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博士研究生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成绩按“不合格”记载。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博士生,可于6个月内再次申请进行,第二次中期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四、博士生延期答辩申请
请2019年秋季入学(不含直博生)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生延期答辩审核表》。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要求:
1.报告填写须打印,内容要完整、详实、明确,必须注明预计答辩时间。
2.需于9月8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学籍管理”栏目下的“延期答辩申请”模块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研究生系统在线申请专用)》,且导师及学院已经审核通过。
3.如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4.博士生申请延期前,请先登录系统核实本人是否已完成课程学习,并且课程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下限,成绩不全者不能申请延期答辩。
五、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应于9月8日前完成。学生须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录入相应信息,根据开题报告模板撰写开题报告。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开题,成绩按“不合格”记载。开题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2023级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筛选为“黄牌”的,其开题评议小组应有其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开题结束一周内将《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学院需及时将开题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六、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
研究生综合考评、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须首先登录“研究生教育系统-培养过程”进行申请后,再进行学院相关考核。学院、学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在系统中录入相应成绩状态,以保证学生的论文工作顺利开展和“导师人才培养质量档案”的及时更新。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20230826.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