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广大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以及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基本要求,校学位办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理工类)》《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写作指南(理工类)》《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人文社科类)》《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写作指南(人文社科类)》,现发布给你们。
需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理工类).doc
附件2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写作指南 (理工类).doc.doc
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人文社科类).doc
附件4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成果写作指南(人文社科类).doc
附件5 专业学位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写作指南选用情况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