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成绩单、在读证明等外文翻译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34961



   

一、成绩单、在读证明

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启用研究生成绩证明/在读证明自助打印系统,研究生可在该机器上自行打印成绩单及在读证明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1自助服务时间:一区请于办公时间内办理。

2地点

        一校区:师生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化学楼E栋1楼);

        二校区:主楼阳光大厅一楼(B12教室左侧,紧邻中信银行ATM机旁);

3应用对象:在读并已注册的研究生可使用该系统进行自助打印。

其中,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硕士、工程博士、非全日制硕士生(工程硕士、MBAEMBAMPA等)、代培生、单考生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暂时仍由院(系)使用原有模版出具。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或已经办理肄业、结业、毕业研究生不能打印成绩证明和在读证明。

注:已毕业研究生的成绩单由档案馆负责翻译。

4份数限制成绩证明——每生每学期3份;

             在读证明——硕士每学期3份,博士每学期5份。


二、补充说明

1成绩证明及在读证明每学期已设置相应份数限制,请妥善保管。

2、若需要多份证明件,可持原件与复印件到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加盖英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