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实施精细化管理及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的管理工作,研究生院特对201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布置,并适时进行检查,请各院(系)认真做好组织及管理工作。
一、博士生第一学年综合考评
1. 考评对象:2012年9月入学的统招博士生。
2.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及学习、工作态度,对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是否具备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等方面。
3. 考评办法:
(1)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由院(系)组织进行,各院(系)分别制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细则》。博士生综合考评包括导师考评和院(系)考评两部分。院(系)考评一般包括基础专业知识、科研素质与潜力考核。
(2)对综合考评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取得1学分,并全面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3)对综合考评总成绩在后10-20%的博士生,将被给予黄牌警告。受到黄牌警告的博士生可在3个月后申请第二次综合考评,通过第二次综合考评,获得相应学分。第二次综合考评不合格,将被取消博士生学籍。
综合考评应于10月11日前结束,考评过程应由导师和院(系)组织的专家组填写《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一),并转交教学秘书处备案;院系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填写《博士研究生第一次综合考评黄牌警告汇总表》(附件二)留档备案。
二、博士生开题报告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生开题报告应于入学后的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结束前完成,最迟应于第二学年末结束前完成。各院(系)、博士生导师本学期应组织好2012年春季及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工作,并将开题报告(附件三)及开题报告评议结果(附件四)及时送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未按时开题博士生应填写《博士生未按时开题报告情况说明表》(附件五),送交院(系)秘书备案。未按时开题的博士生申请学位时将从严管理,如学位论文在校学位委员会进行详审;未开题的博士生不能申请学位。
2011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但还未开题的博士生,最迟应在本学期第15周(12月15日)之前完成开题工作,如仍未能开题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审查阶段将被重点详审。
研究生院建立了“导师人才培养质量档案”,博士生是否能够按期开题、开题报告质量等都将记录到档案库。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资格考试
根据学校要求,资格考试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各博士点本学期应组织好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考核三方面内容:是否具有热爱科学的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是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具有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资格考试由院(系)主管领导组织,由博士生资格考试专家组具体实施。资格考试专家组由相关领域五至七位教授职称的教师组成,组成名单由各学院提出。考试形式可面试或面试加笔试。考试大纲和考试时间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通过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校作为相应年度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未通过资格考试者,一般将按硕士生培养计划进行后期工作,并需退还其已得到的博士生待遇与硕士生待遇的差额。通过资格考试的本博直读研究生,全面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准备进行开题报告;对未通过资格考试的本博直读研究生的处理办法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硕博连读生(含直博生)应于入学后第三学年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连读生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在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的同时,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一阶段工作评议意见》(附件五)。未按时开题的硕博连读生(含直博生)申请学位时学校将从严管理,比如学位论文在校学位委员会进行详审;未开题的连读生不能申请学位。
五、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调整我校在籍博士生培养年限的决定》(研院发[2005] 18号)文件的规定,入学时间超过五年的博士生,需要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说明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预计答辩时间。此类学生在入学后7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相应的学位审核程序后,可获得我校博士学位证书。
请2008年9月入学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附件六)。要求:
1.报告填写要打字,内容要完整、详实、明确,必需注明预计答辩时间;
2.10月25日前,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报至校学位办;
3.如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六、硕士生开题报告
2012级硕士生开题报告应于硕士生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或第三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硕士生本人需要在网上提交开题报告基本信息,未提交的硕士生将不能办理答辩手续。2012级硕士生上学期未完成论文开题的,本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应组织完成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附件七)及开题报告评议结果(附件八)送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理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的时间。 2012级受到黄牌警告的硕士生开题报告需要在其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进行。
七、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结束或春季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各硕士点应做好2012级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中期报告(附件九)及中期报告评议结果(附件十)送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
八、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
研究生应将综合考评、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的相应信息及时录入研究生系统,院(系)秘书应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相应成绩状态,以保证学生的论文工作顺利开展和“导师人才培养质量档案”的及时更新。
以上各项工作的总结(附件十一)请于本学期结束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