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5浏览次数:2220

 

研院发[201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4年,我校可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159人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二、推荐及评审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申报不限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即可推荐。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两位学生。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从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专业/导师水平、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为了简化程序、保证效果,学校将组织两轮评审,第一轮评审由专家审核相关材料,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并确定免答辩同学。其他同学需要答辩,每人5分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准备PPT,并于3月12日下班前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PPT命名方式:学号-姓名。答辩要求如下:

(1)介绍留学情况3分钟,主要内容包括:

a.留学机构、留学专业及外方导师情况;

b.出国留学的必要性;

c.所在学科专业或国内导师与外方是否有合作基础,并简单介绍双方合作情况;

d.研修计划及与博士研究课题的关联性。

(2)专家提问2分钟。

三、时间安排

1.3月7日16:30前: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名单》及申请人材料(申请材料及要求已通知相关同学)。

《推荐名单》(见附件1)需提交纸版一份(须排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2.3月11日:第一轮评审,公布第一轮通过名单及需要答辩人员名单,通过人员名单公示1天。

3.3月13日:第二轮评审,并公布最终结果。

4. 3月18日:召开网上报名系统培训会。

5. 4月10日: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需提交的材料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见附件2)

2.邀请信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成绩单复印件(不需翻译成英文;若博士阶段成绩不全,需提交《成绩证明》。)

申请材料需提交纸版一式十份,按上述顺序整理,左侧装订,无需封面/封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正反面打印,只需提交一份原件,放在第一份材料中,其余复印件即可。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格式为“.pdf”,并以压缩文件包的方式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学号-姓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填写说明可参考附件3。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3室)

电  话: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zip

1. 2014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推荐名单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情况表填写说明

 

 

研究生院

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