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浏览次数:3388

 

有关单位及同学:

根据《香港理工大学与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协议书》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现组织该项目2014年校内申报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5月16日下班前

2.研究生院向香港理工大学发送材料:5月20日左右

3.香港理工大学公布录取结果:7月中旬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委托培养、同等学力及留学生除外)或已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2.申请人应已获得香港理工大学邀请信。

3.优先推荐校内导师与所申请的香港理工大学指导教师建立了合作关系、有一定合作基础的博士研究生。

4.留学期限:12个月。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于2014年5月16日下班前将下述材料1-8电子版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材料9纸版一份,需由所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并加盖院系公章,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323办公室)。

1. FormRC-J1(电子版,附件1)

2. FormRC-J3(电子版,附件2)

3. FormRC-J4(电子版,附件3)

4.两封校内专家推荐信(英文撰写,学校专用信纸打印,推荐专家签字,电子版扫描件即可。其中,两位推荐专家中一人为校内导师。)

5.发表文章清单(电子版)

6.校内导师简介(英文撰写,电子版)

7.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不需翻译成英文)

8.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9. 《哈尔滨工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纸版一份,附件4)

四、其它要求

1.录取人员派出前,需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6室)办理联合培养博士生派出手续(见附件5),派出期间将停发博士津贴。咨询电话:86413971,闫薇、王智鹏老师。

2.录取人员在外学习期间,将由香港理工大学按月提供不低于1万港币的奖助学金。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3办公室)

联系电话: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zip

1. FormRC-J1

2. FormRC-J3

3. FormRC-J4

4.哈尔滨工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

5. 哈尔滨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出国/回国)申请表

 

 

研究生院

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