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6浏览次数:1579

 

各院(系):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12和2013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2年经我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需结题项目70项),2013年经我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需中期检查项目48项),详细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采取院(系)验收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院(系)负责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收取材料和初审工作,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照《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并根据需要组织评审答辩。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1. 结题验收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需有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参见《管理办法》第五章要求。

2. 项目如不能如期结题,应提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见附件4)。

3. 中期检查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并需提供现有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4. 项目结题后,将统一组织经费报销事宜。

各项目负责人将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中期检查表》研究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后交至所在院(系);各院(系)在相关表中填写初审意见后,将纸质版于6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3室),电子版(结题验收汇总表只需交电子版)发送到jiangbaichuan@hit.edu.cn邮箱。联系人:姜百川,电话:86413871。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哈工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3 哈工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4 哈工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附件5 哈工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下载链接: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