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规范、详尽的教学日历有利于学校和研究生及时了解课程的整体安排。请本学期承担硕士研究生教学的任课教师于开学第1周内(3月6日前)按照授课任务书安排在网上提交教学日历,上课时间待定的课程,待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请及时在网上补交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一经提交,任课教师将不能在网上进行修改。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与授课任务书不一致,请任课教师到本院(系)办理调、代课手续,待审批后再网上提交[修改申请],待批复后再修改;如需更改上课内容,只需网上提交[修改申请],待批复后再修改。 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教学日历,如因个人疏忽大意,将周序、星期、节次、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填写错误,影响学生上课或抽查听课,属于教学事故,将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新任课教师在首次填写教学日历时,应先在[教师信息维护]中将个人的“专业技术职称”项准确填写,以免提交教学日历时出现错误。 感谢各位老师对研究生院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苗茹花,联系电话:86413871,邮箱:miaoruhua@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