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15]76号
各单位及有关教师: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博士生导师出国交流。现将有关校内预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3.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或拟申请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4.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5.申请人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单位应与所派出学生的留学单位一致;申请人的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6.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校内副导师不能申请本项目。
二、选拔方法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及《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预报名、正式报名”相结合及“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期限为1个月(不少于四周)。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预报名材料: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7日下班前
申请人需填写《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处:其中,纸版申请表一式一份,电子版申请表发至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4)。
2.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预报名材料:2016年1月8日下班前
各院(系)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纸版和电子版)及《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校内预报名汇总表》(附件5)。其中,汇总表纸版一式一份,需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三、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申请人只需提交《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不需提交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正式申请材料。
2.申请人应提前和国外单位联系邀请信、确定出访时间:
(1)尽可能于2016年3月28日之前获得邀请信,电子版扫描件即可;
(2)邀请信中的出访时间应在2016年7月-2017年3月31日之间,且出访时派出的学生正在国外进行访问学习。
3.正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4月5日,届时申请人需登录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6)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4.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看《2016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7)。
5.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为准,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d5038464d40e4891a4a169a1ee3a0782.shtml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3室)
联系电话: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3.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
4.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校内预报名汇总表
6.201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7.2016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