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方便学校和研究生及时了解课程的整体安排,现进行研究生任课教师网上提交教学日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请本学期承担硕士研究生教学的任课教师于开学第1周内(3月4日前)按照“授课任务书”在网上提交教学日历。上课时间待定的课程,待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请及时在网上补交教学日历。
二、修改流程
教学日历一经提交,任课教师将不能在网上进行修改。如需更改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与授课任务书不一致的信息,请任课教师到本院(系)办理调、代课手续,待培养处审批后再网上提交[修改申请],待批复后再修改;如需更改上课内容,只需网上提交[修改申请],待批复后再修改。
三、填写要求
1.请各位教师按实际上课时间认真填写教学日历,授课期间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请自行去除。如因个人疏忽大意,将“周序”、“星期”、“节次”、“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填写错误,影响学生上课或抽查听课,属于教学事故,将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新任课教师在首次填写教学日历时,应先在[教师信息维护]中将个人的“专业技术职称”项准确填写,以免提交教学日历时出现错误。
感谢各位老师对研究生院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苗茹花 联系电话:86413871 邮箱:miaoruhua@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