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网上评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1818

研院发[2016]38

各院(系):

        评教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对2016季学期网上评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的目的和意义

        1. 鼓励学生参与教学及教学管理,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引导并督促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

3. 帮助学校全面了解课程教学状态,为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二、评教的流程及内容

        1. 网上登录流程

        学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生课程管理]→[学生评教],即可进行评教,评教分为综合评价分项评价

        2.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的综合判断。每位学生需对本学期选课系统里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按ABCD、其他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其他指教师未上课或本人未听课,其中,公共课评教各等级无比例限制;专业课评价为A的教师数量不多于本学期任课教师总数的40%BCD三档无限制。

3. 分项评价

分项评价是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和学习收获分别进行判断,并提出该门课程的优缺点和对该课程的意见或建议,为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每项指标按优、良、、差进行评定。

4.评价结果的一致性

为了使分项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一致,系统设有自检功能,即当学生教师评教时,综合评价如果为AB,则分项评教不能均为“中”,反之如综合评价为CD,则分项评教不能均为

三、评教时间

2016613—2016729日。

四、其他说明

1.学生权益保护与评教要求

保护学生评教权利评教采用匿名方式,学校对学生评教信息进行保密,学生应端正评教态度,深刻认识评教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评教结果公布后,可以查询该学期任课教师的最终评教结果,以及本次评教与他人评教的一致性程度

2. 评教适用范围

网上评教仅限于已进行网上选课的同学,评教完成后方能查询到课程成绩。

3. 评教结果的应用

同一门课程连续年评教结果均达到A+的教师,将免于学生评教学生评教结果较差(评教结果C的教师,研究生院将提醒院(系)给予关注,在下一年度安排专家重点跟踪听课。

4.加强宣传工作

请各院(系)加强宣传和动员,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评教信息,尽量真实客观反映研究生教学的基本情况。

评教过程中如遇到其它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 系 人:苗茹花联系电话:86413871

mail: miaoruhua@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