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研究生课程停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3103

各院(系):

根据校办安排,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共3天。研究生课程停课3天。

相关课程院(系)排课时已考虑以上停课时间,个别另定课程如需补课,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借教室,联系电话86413771。

请相互转告,望周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