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浏览次数:4971

研培[2017]4

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从116日起研究生课程进入考试阶段。为加强考务管理,保持良好考风,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及课程教学的相关规定》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考试、考查工作,公正、公平地评阅试卷。

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试成绩等级分布要合理,原则上优秀率应不高于25%,中等、及格与不及格的百分比合计应不低于25%。考试方法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并鼓励采取累加式考试方法,笔试必须有正规试卷,每位学生的口试要有详细记录。

选修课、实践课与专题课一般进行考查,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或撰写读书报告、研究报告等形式。成绩可以按百分制评定,也可以按二级分制评定。按二级分制评定时,计为“合格或不合格”。

2.课程考核的组织

1)命题工作由课程教学小组完成,试题纸上不需留空白。为保证课程考试的公平性,要注重考核研究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开展命题工作,考前复习时不得暗示考试重点和划定考试范围,更不许透题。

2)试题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任课教师到一校区或二校区的教材科印刷(少于30份时可到培养办公室复印)。答题本采用统一格式,可到各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考试结束后,学生同时上交试题与答题本。

3)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组织公共学位课和跨院(系)基础课的考试(落实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院(系)管课程的考试由有关院(系)负责安排,并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将考试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人数报至培养办公室,并将考务安排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到wuting@hit.edu.cn,以便研究生院安排必要的检查。

4)考试尽量安排在大教室或中教室进行,40人以下的课程可以随堂考试。

5)由任课教师担任主考,少于20人的公共课程不再另行安排监考教师,多于20人时,一般每增加30名学生,增派一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须选派本院系教师。主、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主、监考教师要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场纪律。监考教师须协助主考教师查验证件、发收试卷、清点人数等,主考教师填写考场情况记事表(附件2)。发生违纪等特殊情况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由院(系)和研究生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监考过程中不负责任、监督乏力或对学生违纪行为不予制止的主、监考教师,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任课教师必须按考试的日程表进行考试、考查,不得随意变动。若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考试,须由所在院(系)提交报告并经研究生院培养处批准后方可变动。

7)研究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在职人员持学员证)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接受监考教师的检查。对硕士生培养计划中没有选的课程,未经研究生院培养处批准,自行听课者不得参加考试且不登记成绩。无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8)应用随机过程、硕士数值分析、博士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考试和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参见《2017年秋季学期期中研究生公共课考试通知》http://today.hit.edu.cn/news/2017/10-30/2713454101RL0.htm,为避免考试时间冲突,请其他各课程授课教师安排课程考试时另选时间段。

3.试卷评阅及成绩单提交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周),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提交、确认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公共课成绩单一式两份分别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和开课院(系),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成绩单一式一份交开课院(系)。任课教师保留一份成绩单复印件。

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4.试卷装订及保存

评阅完的试卷(包括笔试试卷、口试记录、读书报告及研究报告)到教材科装订成册。试卷装订时应包括试题、参***、成绩单、考试命题及成绩分析表、成绩一览表、考场情况记事表等。

选修课撰写读书报告、研究报告等可以电子版形式上交,并允许课程报告以电子版存档。但存档要规范:①要求所有电子版报告,必须有任课教师电子批阅和电子签名。②所有电子版存档文件应按科目整理好以年份+课号+课程名称命名。学生个人报告应以学号+名字+报告名称命名。③应及时要求老师上交刻录光盘,或院系协助刻录光盘保存。每门课程至少两张光盘备份,并注意其他硬盘等电子设备迁移保存。

试卷(含读书报告或研究报告)由开课院(系)组织保存。在籍研究生的课程试卷(包括笔试试卷、口试记录)、读书报告或研究报告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的试卷由开课院(系)保存八年,选课成绩单上学号中包含“SG”或“BG”的人员为同等学力人员,任课教师应加以注意,以保证同等学力人员的试卷单独存档。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关系到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有效实施。为加强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弘扬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召开学生考风建设动员会,对学生进行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的宣传教育,把学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宣传、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要以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附件1考务安排汇总表

附件2考场情况记事表

附件3有关网上录入成绩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

 相关附件.rar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