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浏览次数:15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文件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两个文件的通知》工作安排,我校正在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

一、参评范围

      我校共有38个学术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1个)及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需要进行自我评估,名单详见附件4

二、年度工作内容

      1. 各学位授权点需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5),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318日提交至研究生院。

      ⑴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填写《博士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填写《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⑵信息表中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011日—202112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11231日;

      ⑶跨学院或跨校区培养学生的学位点,需将全部培养单位的数据均进行统计;

      ⑷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以及各小节数据表填写说明统计数据并编写内容。

      2. 各学位授权点需编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见附件6),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30日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审核,未能确定的数据可空出或标注。

      ⑴报告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

      ⑵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报告。

      ⑶跨学院或跨校区培养学生的学位点,需将全部培养单位的情况纳入报告进行编写;

      ⑷报告内容通过学校审核且全部数据最终确定后,需进行脱密处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并填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附件7,以下简称发布情况表),并将最终报告及发布情况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丽娟,联系电话:86413871,电子邮箱:zhanglijuan@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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