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2022] 6号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实施精细化管理及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的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对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布置,并适时进行检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及管理工作。
一、博士生第一学年综合考评
1. 考评对象:2021年9月入学的学术学位学历教育博士研究生。
2.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及学习、工作态度,对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是否具备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等方面。
3. 考评办法:
(1)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由学院(部)组织进行,各学院、学部分别制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细则》。博士生综合考评包括导师考评和学院、学部考评两部分。学院、学部考评一般包括基础专业知识、科研素质与潜力考核。
(2)对综合考评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取得1学分,并全面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3)对综合考评总成绩在后10-20%的博士生,将受到黄牌警示。受到黄牌警示的博士生可在半年内申请第二次综合考评,通过第二次综合考评,获得相应学分。第二次综合考评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综合考评应于9月20日前结束。考评过程: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进行综合考评申请,导师系统填写考评意见,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的第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填写《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学生应在综合考评完成一周内将专家组考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综合考评结束后学院(部)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根据培养规定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应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最迟于第二学年末完成。各学院、学部、博士生导师本学期应组织好2021年春季学期入学博士生的开题工作。博士开题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要求》。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发起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导师系统填写考核意见,学生打印《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口头答辩。学生应在开题答辩完成一周内将评审小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开题答辩过程原始记录》、《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开题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开题的博士生,开题报告成绩记为“不合格”。开题报告不合格的博士生,可于半年内再次申请进行,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三、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最迟应于第三学年末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及直博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最迟应于第四学年末完成。本学期应组织好2020年春季学期入学博士生的中期检查工作。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发起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导师系统填写考核意见,学生打印《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完成一周内将评审小组意见录入系统,并上传签字后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中期检查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四、博士生延期答辩申请
请2017年秋季入学(不含直博生)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生延期答辩审核表》。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要求:
1. 报告填写须打印,内容要完整、详实、明确,必须注明预计答辩时间。
2. 需于9月20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学籍管理”栏目下的“延期答辩申请”模块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研究生系统在线申请专用)》,且导师及学院已经审核通过。
3. 如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4. 博士生申请延期前,请先登录系统核实本人是否已完成课程学习,并且课程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下限,成绩不全者不能申请延期答辩。
五、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应于8月31日前完成。学生须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录入相应信息,根据开题报告模板撰写开题报告。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开题,成绩按“不合格”记载。开题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2021级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筛选“黄牌”的,开题报告需要在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硕士开题工作具体要求参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开题结束一周内将《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学院需及时将开题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六、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
研究生综合考评、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须首先登录“研究生教育系统-培养过程”进行申请后,再进行学院(部)相关考核。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系统中及时录入相应成绩状态,以保证学生的论文工作顺利开展和“导师人才培养质量档案”的及时更新。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