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院、学部申报2023年优秀工程硕博士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3846

各学院、学部:

为拓展优秀工程硕博士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培养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工程人才,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的供给侧改革,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交流管理办法(研院发[2019]55号)》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2023年度将开始实施优秀工程硕博士国际交流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优秀工程硕博士国际交流计划选派方式为:学院、学部先行申报立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人选条件选拔及公示出访人员,以学院、学部或学科、学科群为单位组团出访。鼓励学科交叉,鼓励联合申报,鼓励跨院系组队。

二、基本要求

1.为贯彻学校进行有组织的国际交流理念,本年度优秀硕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出访国家为法国、德国等国家。

2.出访计划不限于一个国家、一个单位。

3.出访内容包括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

4.鼓励工程硕博士导师带队或参与。鼓励校外导师参与,经费自筹。

5.在外停留时间,一个国家不超过5天,两个国家不超过8天,三个国家不超过10天。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本次资助方式为研究生院全额资助,资助范围为参与交流计划人员的主要活动经费,包含交通费(机票、火车票、城际间大巴费)、签证费、保险费、住宿费等。

四、工作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学部提交立项申请:914日中午12:00

各学院、学部确定出访负责人,填写《优秀硕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纸版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格物楼713-4室;电子版(文件格式为“.docx”)发至邮箱yummie@hit.edu.cn

2.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915-18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需参加线下答辩,相关安排不晚于答辩前一天公布。

3.获批立项单位选拔出访人员,公示团队出访计划及人员名单:918-24日。

获批立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出国计划,自行选拔出访人员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选拔的出访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过硬的政治品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及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出访学生应为我校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学生,征得校企双导师同意方可报名,其中已经入企实践的学生还应满足企业管理有关要求,应按要求入企但未入企的学生不具报名资格,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具报名资格;带队教师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4.各交流团按计划出访:1031日前

公示后,各学院、学部应与计划出访单位积极联系,尽快取得邀请信,准备签证材料,按照国际合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护照、签证及出国(境)审批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访。

出访前,出访学生应准备好学术报告,并对出访国家的人文和学术研究状况做充分了解。

5.各交流团回国后开展经验交流会:1114日前

各交流团须在回国后两周内组织经验交流会,形式不限,并在校内媒体进行宣传(今日哈工大、学院部主页或哈工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等)。

6.办理报销手续:1115-17

1)各交流团将电子版交流总结(包含团队总结、个人出访体会、出访照片等)及校内媒体宣传链接发至邮箱yummie@hit.edu.cn

2)准备好相关发票,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办理报销审核,并按照及财务处有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老师

办公地点:格物楼713-4

  话:0451-86418112

  箱:yummie@hit.edu.cn


附件:优秀工程硕博士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97日 


附件:优秀工程硕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