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浏览次数:875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迎接第40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表彰奖励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立德树人先进导师,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决定开展第五届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导师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岗硕士生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生研究生导师(已经获得该称号的导师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四个服务,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 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守学术道德,正确行使导师权力;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业、就业等方面实际困难,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

3.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在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三、评选程序

1.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91日前,各单位党委提名人选,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单位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94日(星期三)下班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立德树人先进导师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yliu423@hit.edu.cn。推荐名额见附件3

2. 学校评审。95-6日,学校组织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

3. 表彰奖励。为立德树人先进导师获得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4. 宣传推广。对获评的立德树人先进导师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其先进的育人模式、指导方式、实践育人方法。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刘      电话:0451-86403286

党委教师工作部   陈雪佩   电话:0451-86413569


 

附件:

1. 立德树人先进导师推荐表.docx

2. 立德树人先进导师推荐汇总表.docx

3. 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数量一览表.xls


 

 

 研究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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