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常态督导,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研究生课程质量,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课程听课采取校院专家联合督导听课方式进行。学校研究生课程听课依托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会专项工作督导组专家进行。学院研究生课程听课依托学院督导委员会或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进行。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校院专家联合督导听课工作。
一、总体目标
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会聘任期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听课覆盖全部研究生授课教师。
二、学校督导专家听课内容
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院聘请学校督导专家依照以下范围选取课程进行听课:
1. 思政课程全覆盖;
2. 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项目;
3. 校课程思政、MOOC建设课程;
4. 校精品课、精品培育课;
5. 学生评教结果后20%课程;
6. 专家听课结果较差课程(C/D等级);
7. 新教师、外聘教师、老教师开新课课程;
8. 其他需关注课程。
三、学院督导听课内容
各学院、学部可与学校督导工作相互补充,按照六个学期自行分配学院督导听课内容及听课节次数量,并由学院督导专家完成对应工作。由于学校督导专家听课多为跨学院听课,存在学科差异,故各学院、学部需对新教师、授课效果较差教师给予重点关注。
四、其他说明
1.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领导听课制度》(哈工大本〔2019〕332号)要求,研究生院领导、学院主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学院其他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各大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系、专业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对应听课任务可为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课程,且可与学校、学院专家听课任务重叠。
2. 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专家听课采取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除已确定的听课范围外,研究生院还将聘请督导专家随机听课。
3. “学院推荐校级专家督导工作贡献(2022年已进行)”与“学院督导工作完成情况(自2024年起)”将列入各学院、学部年底绩效考核指标。
4. 各学院、学部确定2024年秋季学期学院专家听课内容后,需于11月4日前返回《2024年秋季学期学院督导专家听课内容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纸版)。
5. 学校、学院督导专家每次需听课1个学时,不迟到早退,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6. 部分尚未确定学院督导专家成员的学院,或学院专家需要调整的学院,需确定后于11月4日前报送学院专家名单,见附件2《第七届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学院督导专家情况表》(电子版+纸版);
7. 学院专家听课评价采用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理论课堂教学质量学院专家评价表》和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实验课堂教学质量学院专家评价表》;学院领导、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听课研究生课程可参考以上听课评价表;学院需于2015年1月3日前汇总学院专家听课评价表、领导听课研究生课程评价表(扫描件)提交研究生院留存。
8. 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教育发展办公室,电话8641387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