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研究生课堂教学准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部

根据学校对本研一体化教学管理要求,自本学期起研究生课程教学准入执行《哈尔滨工业大学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2419)要求。现进行本学期第一批研究生课堂教学准入工作。

一、教师准入讲授课程要求

授课学期:2025年春季学期

课程范畴:理论课程、实验/上机课程

二、校院准入适用情况

按先后顺序,课堂教学准入分为学院准入和学校准入两级。每一层级准入又分为教学材料检查和试讲两个考核环节。

学院、学校两级准入适用情况如下:

1. 无授课经历的本校教师;

2. 有授课经历但授课评价良好及以下的本校新聘教师/外聘教师。

学院准入、学校审查备案适用情况如下:

1. 已通过两级准入的教师讲授其他课程;

2. 有授课经历且授课评价优秀的本校新聘教师/外聘教师;

3. 已通过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立项的授课外聘专家。

三、授课教师准入准备

全部授课教师均需详细阅读制度文件要求并积极做好备课及试讲准备,准备好全套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设计和教案等);此外本校新聘教师还需认真完成培训、听课、助课(已有授课经历的新聘教师可不参加助课)。

授课教师需按照开课学院工作安排及要求参加学院准入,通过后,不同教师的要求如下:

1. 需要进行学校准入的教师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授课教师校院考核审批表》(附件2);

2. 已通过学校研究生准入的教师讲授其他课程,或已通过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立项的授课外聘专家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授课教师免学校考核审批表》(附件3);

3. 其他申请免学校考核的教师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授课教师免学校考核审批表》(附件3)并出具以往授课效果优秀证明材料。

四、学院准入工作

各学院需严格执行制度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学院准入,确保所选课程内容与研究生层次相匹配,并对课程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检查教师完成培训、听课、助课、备课情况,组织教学材料检查及试讲。指导教师填写审批表,审批表中学院审查需有具体明确意见,不可只填写“同意”“通过”“合格”字样。学院、学部应持续指导备课检查及试讲不合格的教师改进提高。

各学院需将本校新聘教师的审批表(附件2-3)、汇总表(附件4)于1129日前报研究生院,同时提交全套电子版教学材料。

外聘教师及已通过学校研究生校级准入的教师讲授新课,学院可在学期内适时组织对其进行准入,通过后提交审批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至研究生院。

学院提交审批表需为纸质版和带章扫描版,提交汇总表需为纸质版、带章扫描版及Excel电子版。

为保证学院课堂准入落实落地,研究生院将聘请学校督导专家对学院准入考核进行检查,各学院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学院准入考核情况表》(附件7Excel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五、学校准入工作

学校准入。暂定于122日至1213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组织教学材料检查,不合格的返回修改,合格的参加学校集中试讲。试讲通知以邮件方式提前3天发送至试讲教师邮箱。

学校审查备案。学院定期组织准入后,可适时提交材料,研究生院将在材料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备案。

结果发布。学校准入及审查结果将定期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学院,新聘教师准入结果及相关评议表格还将同时发送教师邮箱。

六、其他说明

教师通过院、校两级教学准入后,授课课程须为申请准入时申报的课程。未参加准入或准入未通过的教师,不予安排授课任务。

联系人:教育发展办公室。电话:0451-8641387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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