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25年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双学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476


研院发〔2024〕61号

为建立具有互补性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实体、发挥彼此的优势、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服务于社会,2016年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以下简称城大)签署合作协议,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附件1)。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合作双方的博士学位。现将2025年该项目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博士二年级),或已取得我校2025年博士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本博连读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

2.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IELTS总成绩不低于6.5分,小分不限;在城大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时,成绩在有效期内。

2TOEFL网考总成绩不低于 79 分,小分不限;在城大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时,成绩在有效期内。

【注意】

       i.所申请学系对外语成绩有其它规定的,以学系要求为准,详见:

       https://www.cityu.edu.hk/pg/research-degree-programmes/entrance-requirements

       ii.申请人若暂未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外语要求,可先提交其它申请材料,并保证不晚于2025131日补交合格的外语成绩。

3.优先推荐双方导师有一定合作基础的学生申请本项目。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名额

我校每年可选派15学生。

2. 选派领域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3. 学习安排

本项目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原则上,被录取人员需在我校完成博士第一学年的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后,按下述学习模式完成其它专业课学习、撰写学位论文、参加答辩等。

1)普通博士生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二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第三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第四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五学年(如果有)

哈尔滨工业大学

(2)硕博连读生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硕士阶段)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二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三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第四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第五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3)本博连读生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二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三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第四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第五学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

4.4. 奖(助)学金

被录取人员在我校学习期间,享受在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在城大香港校区学习期间,将获得由城大发放的港币17800/月奖(助)学金停发我校博士生助研津贴;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学习期间,将获得由城大发放的人民币5000/的奖(助)学金,并恢复发放我校博士生助研津贴。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按《报名须知》(附件2要求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附件3,纸版

2Joint Research Statement(附件4,纸版

最后一页签字处需城大导师、哈工大导师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均可。

3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附件5,纸版

表中C. Recommendations by Proposed Supervisors需哈工大导师、城大导师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均可。

       D. Approval by Partner University”,“Dean/Head of College/School/Department”处需所在学院、学部、校区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Graduate School”处不需申请人单独处理,研究生院收齐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统一签字、盖章。

        4.哈工大导师英文简历(纸版)

5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6,电子版

6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附件7,电子版)

(二)提交方式

1. 材料1-4需提交纸版一式一份,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用回形针夹好,无需装订,并按上述顺序排序。

2. 材料56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不需提交至城大,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命名方式:CityU-HIT-学号-姓名。其中:

1)材料5由导师及所在学院、学部、校区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学部、校区主管部门公章后扫描,文件格式为“.pdf”,命名方式为“个人申请表-学号-姓名”;

2)材料6的文件格式为“.xlsx”,命名方式为“报名表-学号-姓名”。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需按“申请程序”(附件8要求完成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即日起-2024125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联系导师、准备申报材料。

2.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2024126

申请人将纸版材料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3.研究生院向香港城市大学发送材料:20241220

4.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为申请人在城大入学申请系统中设立个人账户,并将账户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电邮告知申请人:2025117日前

5.申请人登录香港城市大学入学申请系统完成申请:2025131日前

6.香港城市大学公布录取结果:20254月下旬以后

五、其它要求

录取后,校本部学生的派出、学分互认及返校手续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办理,深圳校区、威海校区的学生按所在校区有关规定执行:

1.办理派出手续

根据研究生院及国际合作部规定,出国(境)参加访学交流的学生需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签订出国(境)访学协议书。请在赴港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办理上述手续。派出期间不需在我校进行学期注册,并将停发我校博士生津贴,由理大按月发放奖助学金,详见“研究生办理出/回国(境)手续基本要求-3.其他派出”。

2.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相关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如办理,应在赴港前填写《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9),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学部审核同意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备案;返校后填写《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附件10),并将《申请表》及理大成绩单提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以办理后续学分认定手续。

3.办理返校手续

访学结束后,需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国(境)申请手续、提交访学总结及外导评估表、恢复学籍,返校后到所在学院、学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办公室办理学期注册,如遇假期可顺延,详见“研究生办理出/回国(境)手续基本要求-3.其他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教育发展办公室(格物楼717室)

联系电话:0451-86413871

Emailhitgs_csc@hit.edu.cn

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项目QQ群:495840923(申请加入时需备注学号及姓名)

 

 

       附件:

      1项目简介

      2报名须知

      3申请程序

      4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5Joint Research Statement

      6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

      72025个人申请表

      82025报名表

      9.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

     10.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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