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的正式报名工作。
本次通知内容参考的是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政策要求,正式申请时,所有申请人务必以2025年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即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的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奖学金、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等,可通过可利用合作渠道查询:https://bg.csc.edu.cn/。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 选派专业领域:详见各项目简章,https://bg.csc.edu.cn。
3. 推荐名额:不限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为我校在读三年级(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或本博连读四年级(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博士三年级研究生(本博连读四年级研究生)申请的留学期限不能超过18个月。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附件2)或项目简章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外合作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附件3)准备材料。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查看《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及《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附件5)。正式申请时,所有申请人务必以2025年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所有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发至所在学院、学部、校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邮箱(附件6)。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预报名:即日起-3月9日
申请人需先进行预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报名,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研院发[2024]59号)”。
2.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3月2日-3月19日
申请人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附件7)相关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同时,申请人需按如下要求提交校内正式报名:
(1)申请人系校本部、深圳校区、威海校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交正式报名申请。
(2)申请人系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12月或2025年1月毕业的应届硕士生的: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附件8),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及《推荐名单》发至所在学院、学部、校区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
3.学院、学部、校区提交材料:3月20日
各学院、学部、校区收齐学生的电子版申请材料、汇总《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附件8),发至邮箱hantianyi@hit.edu.cn。其中,《推荐名单》另需提交纸版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学校审核/提交材料:3月21日-3月31日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出具推荐公函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5.评审及录取:5月末
6.派出:6月开始,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韩天翼老师(校本部格物楼717室)
联系电话:0451-86413871
E-mail: hantianyi@hit.edu.cn
2025年公派留学QQ群:435804408(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姓名)
附件:附件下载.rar
1.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8]56号)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4.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5.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6.学院、学部、校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
8.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