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办法》(哈工大研〔2022〕5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学科发展、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现公布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要求及日程如下:
一、基本要求及程序
1. 申报校内研究生导师
我校全职在岗教学科研系列教师且符合《办法》规定者,可参加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申报表,经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和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简称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导师发展中心。申报博士生导师符合备案制条件的执行备案制,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不符合备案制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申报硕士生导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家组认定。
2.申报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
符合《办法》规定的校外人员可参加校外兼职博导资格审核。申请人与校内合作导师共同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且应有2名我校拟申请学科全职在岗博士生导师推荐,经所在学科同意并通过分委会审核和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导师发展中心备案。鼓励各学科领域适当增加高水平兼职导师。
二、工作日程
3月3日前:各学院在“系统”中公布本单位导师资格审核日程安排。
3月4日-17日:个人申报(校内人员网上申报)、学科核实、分委会评审。学院应在评选前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月18日:各分委会报送申报材料及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基本条件至研究生导师发展中心。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系统中导出打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命名:排序-分委会名称-申报一级学科-姓名-申报硕导/博导/兼职博导);基本条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分委会主席签字)及电子版(文件格式为“.docx”)。
3月19日-22日:申报材料公示。
3月23日-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家组分领域审核。
3月26日(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月初:公布结果。
三、其它相关事宜
1. 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但所在学科不是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人,可挂靠在学术方向相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申报(申报前须经该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意)。
2. 审核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对任何涉及资格审核对象的署名来信、意见均应认真对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3. 审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评委参加各级评审。
4. 系统申报填写说明详见系统页面,申报过程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导师发展中心:刘杨老师,0451-86403286,yliu423@hit.edu.cn。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办法》(哈工大研〔2022〕50号).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