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简称学院):
为迎接学校第九届教学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中青年导师在研究生立德树人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追求卓越,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研究生导师队伍,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决定开展第四届“育人新星”青年导师、首届“桃李生辉”模范导师和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育人新星”青年导师:在岗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桃李生辉”模范导师:在岗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年龄在41周岁至50周岁之间(1975年1月1日-198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均为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二、申报条件
参评的研究生导师和团队成员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四个服务”,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 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模范,恪守学术道德,正确行使导师权力;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业、就业等方面实际困难,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
3.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4. 育人成效显著。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增强研究生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意识,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提升研究生学术道德涵养。
三、评选程序
1.各党委推荐候选人:5月16日前,各党委提名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9日17:00前提交《育人新星青年导师申请表》(附件1)、《桃李生辉模范导师申请表》(附件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版材料(一式一份),各单位可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的名额见附件5。
2.学校评审:5月27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3天。
3.表彰奖励:为第四届“育人新星”青年导师、首届“桃李生辉”模范导师和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获得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4. 宣传推广:对获评的“育人新星”青年导师、“桃李生辉”模范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其先进的育人模式、指导方式、实践育人方法。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刘杨、林思含 电话:0451-86403286
党委教师工作部陈雪佩 电话:0451-86413569
附件:
4. 推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