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5〕43号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在校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联合培养,切实推进学校“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的实施,自2021年7月起,研究生院计划每年开展研究生申请赴国外高校访学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派出范围
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
二、资助内容
研究生院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路费、签证费和批准留学限内的国外生活费。其中一次性国际往返路费包含由学校所在地到国外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国际往返机票和城市间交通费。亚洲地区签证费及往返交通费最高报销1万元,欧美等其他地区1.8万元,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执行。国外生活费标准参考《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附件1)的资助标准折合为人民币执行。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在读三年级(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或本博连读四年级(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较强的发展潜力。
5.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及外语交流能力。
6.申请人系涉密人员的,须办理脱密手续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申请。
7.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正在国外学习;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或已获国外奖学金资助。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书》(附件2,填写说明及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邀请信
3.研修计划(英文)
4.国外导师简历
5.自本科阶段起的中文成绩单
6.外语水平证明
7.2025年“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4)
(二)相关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其中,材料1-6按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顶尖计划-学号-姓名,连同材料7(格式为“.xlsx”)发至所在学院、学部、校区负责老师邮箱(附件5)。
五、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向所在学院、学部、校区提交材料:6月2日-6月16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国际交流——研院资助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发至所在学院、学部、校区负责老师邮箱。
2.学院、学部、校区评审、公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6月17-24日
(1)各学院、学部、校区可参考本单位制定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校内评审办法,自行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评审方式为线下答辩。评审时,应从思想政治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专业/导师水平、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评审意见表》。
(3)评审结果公示5天。公示后,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批流程,向研究生院提交《“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名单》、《评审意见表》及申请人材料。
其中,《推荐名单》需提交纸版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意见表》纸版(每名申请人一份),需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名单》、申请人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antianyi@hit.edu.cn。
3.研究生院公示/录取:6月30日-7月4日,研究生院公示获得各学院、学部推荐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4.派出:2026年12月31日前。
六、注意事项
1.受资助人员如因签证问题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出国,仅可申请改派到其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
2.访学期间需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韩天翼老师(格物楼717室)
电 话:0451-86413871
E-mail:hantianyi@hit.edu.cn
HIT-研究生国(境)外访学QQ群:495840923(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及姓名)
附件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pdf
附件2-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书.doc
附件4-2025年“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名单.xls
附件5-各学院、学部、校区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