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专项的通知》(研院发[2025]41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及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教学改革立项教师层面17项、学生层面13项,课程建设立项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6月26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于航,电话:86413771,电子信箱:yhhit@foxmail.com
研究生院
6月26日
根据《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专项的通知》(研院发[2025]41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及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教学改革立项教师层面17项、学生层面13项,课程建设立项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6月26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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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