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提高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 年度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合作案例、优秀校企导师组、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优秀校企合作案例
1.申报范围为黑龙江工程师学院定制化专班案例。
2.突出创新性。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紧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突破传统模式,打造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3.突出典型性。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培养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
4.突出可操作性。案例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5.鼓励校企联合申报,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 人。需填写《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校企合作案例申报书》(附件1),申报优秀案例的案例成员均需填写《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附件4)。
(二)优秀校企导师组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高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遵循教师职业道德,将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
2.紧扣产业需求,服务龙江发展。服务龙江“4567”产业体系,精准对接我省重点装备制造等企业人才需求,积极参与定制化专项招生与联合培养,有力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3.聚焦技术攻关,对接培养任务。能够围绕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将工程攻关需求转化为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与任务,校企协同负责学生课程学习、工程实践与能力训练全过程。
4.深化教学改革,成果成效突出。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在课程体系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平台搭建、工程指导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际需求与课程教学有机衔接、高效实施。
5.强化产教融合,培养质量提升。注重在工程攻关中培养研究生,切实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夯实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基础。
6.申报的校企导师组由3-5 名成员组成,须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需填写《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附件2),申报优秀校企导师组的成员均需填写《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附件4)。
(三)优秀创新成果
1.申报范围为黑龙江工程师学院定制化专班成果。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龙江区域振兴发展和行业产业发展方向,聚焦关键核心领域技术攻关,创新成果具有鲜明的工程应用导向和实际价值。
3.彰显黑龙江工程师学院定制化专班学生对企业“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区域创新发展的支撑度、贡献度。结合黑龙江工程师学院发展定位和目标,能够推动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4.优秀创新成果典型案例务必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能够充分体现该学生创新成果对企业、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和支撑作用。
5.需填写《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表》(附件3),申报优秀创新成果的学生需填写《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附件4)。
二、申报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学部申报
请各学院、学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并对提交材料认真审核,于2026年3月7日(周六)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1103153227@qq.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学院名称+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成果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送至格物楼720室。
电子材料包括:
1.《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校企合作案例申报书》(附件1)(WORD版和企业签字盖章PDF版)、《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附件2)(WORD版和学院企业签字盖章PDF版)、《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表》(附件3)(WORD版和学院企业签字盖章PDF版)
2.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附件4,签字盖章PDF版)
纸质材料包括:
1.《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校企合作案例申报书》、《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表》(附件1-3)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至黑龙江工程师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李文瑞,0451-86418113
附件: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