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次数:2371

 

各院(系):

为继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校级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是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基础,学校将推荐校级优秀项目申报“2015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应以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和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围绕着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探索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的教育理念、标准条件、体制机制、实践模式和经验案例等。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1. 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和机制改革问题;

2.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问题;

3. 加强高水平大学及其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问题;

4. 加强学科队伍和导师队伍建设问题;

5. 关于“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包括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及基地建设等问题;

6. 研究生的招生改革及管理;

7. 跨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的理论与实践;

8. 研究生课程设置、建设与管理;

9. 研究生教材建设;

10. 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和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

11. 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问题;

12. 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13. 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与完善;

14.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

15. 关于研究生教育其他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经费资助
        学校将对入选项目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费资助。

四、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和培养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2. 每年每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有未结题的教研项目者不能申报。曾获学校教育改革项目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经所在院(系)评审、排序后,由院(系)将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及《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于6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ingshuang@hit.edu.cn

2.研究生院将在7月初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立项答辩,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3.正式批准的项目于2015年7月开始启动。

 

对于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英爽,电话:86413871

 

附件1:项目申请书

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