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研〔2017〕9号
各院(系)、部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的通知》(黑教高函〔2017〕127号)(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含本科和研究生)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旨在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术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 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选题范围、申报要求、管理与经费、结题要求等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校本〔2016〕15号)文件(见附件2)。
2. 已申报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若有调整或更新,可替换。
3. 2016年、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报项目统一评审,择优确定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旨在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形成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 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以及项目的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相关要求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3)。
2. 以此次申报项目为基础,择优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
三、省级重点委托项目
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重点委托项目,其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见附件4)。项目主持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的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重点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最多不超过4年。我校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委托项目的推荐限额为3项。
四、其它事项
1. 项目主持人如有在研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为确保研究质量,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
2. 学校将在5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或重点委托项目的校级项目需重新填写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或重点委托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具体名单待评审后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一式七份及电子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电子版发至hitjxyjk@126.com。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电子版发至yingshuang@hit.edu.cn。
2.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5月10日
3. 关于项目申报问题,可咨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杨华靖(行政楼313室),联系电话:86413467
研究生院:英爽(行政楼327室),联系电话:86413871
附件:
黑教高函[2017]127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的通知.doc
2017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docx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