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2

研院发〔202449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研究生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省通知附件1)。

二、类别及数量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推荐研究生项目的限额为重大/重点项目28项、一般项目50项,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设上限。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个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不得使用与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选题重复申请立项。

4.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每所高校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5.2023年省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见省通知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学校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统一参评。

6.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7.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规〔20242号)。

四、申报流程及说明

1.各单位有规划地组织申报:研究生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各学院、学部、校区要围绕我国教育强国战略和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立足本单位、本学科及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有方向性地补短板、锻长板并有序开展研究和实践,有目的地培育新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

3.原则上威海校区、深圳校区所申报项目仅参与校级教改项目评审,不参与黑龙江省教改项目遴选推荐。

4.教师申请立项前请详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对相关类别项目的结题要求,作为立项参考,项目预期成果须符合结题要求,确保立项之后能够按期结题。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为2年。

五、申报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省附件4-5)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及EXCEL可编辑电子版。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省附件6)纸质版、WORDPDF电子版,请做好排版。按照省要求,内容查重率不超过20%,学校及省教育厅均会进行检测,超过20%不予立项。

3.《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附件7)学院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

六、报送材料时间和方式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4926日(星期四)17:00前。

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所在学院、学部或校区统一报送。电子版(1个文件夹)以学院简称-省教改立项-总数命名发送至邮箱yingshuang@hit.edu.cn。立项申报书纸质版(1份单面打印,无需学院签字盖章,活页形式勿装订)报送格物楼717室。

本次项目数量多且需经过材料审核、学校各相关部门审查、评审及公示等诸多环节,请按时提交。

联系人:英爽,联系电话:0451-86413871

 

附件-省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2024〕49号-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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