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专题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4浏览次数:11

研院发〔202578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有方向性地形成新一批各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成果,按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三个选题方向的专项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4年经我校批准立项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16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专项11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专项6项,共计33项(见附件1)。无故不接受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验收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为充分听取各专项的教育改革建议,学校终审按需组织项目汇报交流会。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完成结题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经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需组织汇报交流会进行评审验收。

(三)结题要求

按照项目获批立项的预期成果完成相关任务,一般包括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实践成果要实际应用于教育教学中,并突出体现项目建设或改革的实践应用及其效果。

本次结题验收将评选不超过20%的优秀项目。优秀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我校或某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特色和优势

(四)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

3.项目研究报告(Word版):包括摘要、关键词、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理论成果及实践措施、推广应用及影响、研究建议等,字数不低于8000字。结题验收评审结果为优秀,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开研究报告供借鉴学习,请认真撰写。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PDF版或视频):包括相关论文(含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及著作、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应用案例,以及可证明成果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材料等。除应用案例可提供视频形式外,其他材料原件扫描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

5.项目如有人员调整申请,需填写《项目人员调整申请表》(附件4,签字盖章PDF版)。

6.《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5,签字盖章PDF版),按实际支出如实填写(威海校区、深圳校区、苏州研究院项目除外)。

7. 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6,签字盖章PDF版)。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924日。

2.材料报送方式:所有报送材料均为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送至邮箱yingshuang@hit.edu.cn。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英爽,电话86413871)。


附件1:进度要求为结题的项目名单

附件2: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3: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4:项目人员调整申请表

附件5: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

附件6: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94

通知及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