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优秀实践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4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学部、校区:

根据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第二届)选树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选树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主题

聚焦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推荐在工程实践中攻克复杂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或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等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

二、选树对象

工程类硕士学位实践成果:自首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截止之日(2025730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工程类博士学位实践成果:自2024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之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成果类型

实践成果应来源于技术攻关与工程或设备改造、工艺与产品创新、新材料与新设备的研发、前沿技术引进吸收与再创新、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优化、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等。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转发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418号)、《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319号),选树实践成果类型分工程博士、工程硕士两个层次,具体如下。

1.工程博士。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以及其他体现相关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7种类型。

2.工程硕士。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5种类型。

选树要求

1.价值导向正确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升级需求,不得存在意识形态领域或科技伦理方面的风险隐患。

2.工程性与实践性突出成果应源于真实的工程应用场景或重大工程项目,聚焦具体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具有明确的工程依托背景,具备可落地、可操作、可重复的实践属性。

3.创新性与应用性显著成果应在关键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进、产品研发设计、系统架构优化或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或显著改进,须体现明确的创新点。选树成果需贴合产业技术升级需求,在工程应用中体现改进或优化价值,具备落地可行性与较高的应用收益、推广价值。

4.产教融合导向鲜明。成果须体现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培养机制,反映高校学术指导与企业工程实践指导的深度融合,彰显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的育人导向。

评选程序

请各单位做好团队成员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推荐排序,于528日(星期四)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txy18242008622@163.com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分别从“硕士”和“博士”两个类别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中,各确定排序第一的案例一并推荐至联合体,参与“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报送材料包括

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附件1word版)

2.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附件2,签字盖章PDF

3.实践成果总结报告word版;

4.实践成果展示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720P。要求构图合理、图像配音清晰)。

、宣传推广

联合体将为优秀实践成果颁发证书,邀请作者或推荐单位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推荐至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和有关期刊发表,并视情况纳入成果汇编。

联系人汤晓宇

  话:0451-86418112

 

附件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

附件2.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4日

研院发〔2026〕14号-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优秀实践成果的通知.pdf

附件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docx

附件2: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