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
根据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第二届)选树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选树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主题
聚焦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推荐在工程实践中攻克复杂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或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等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
二、选树对象
工程类硕士学位实践成果:自首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截止之日(2025年7月30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工程类博士学位实践成果:自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之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三、成果类型
实践成果应来源于技术攻关与工程或设备改造、工艺与产品创新、新材料与新设备的研发、前沿技术引进吸收与再创新、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优化、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等。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转发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4〕18号)、《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3〕19号),选树实践成果类型分工程博士、工程硕士两个层次,具体如下。
1.工程博士。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以及其他体现相关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7种类型。
2.工程硕士。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5种类型。
四、选树要求
1.价值导向正确。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升级需求,不得存在意识形态领域或科技伦理方面的风险隐患。
2.工程性与实践性突出。成果应源于真实的工程应用场景或重大工程项目,聚焦具体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具有明确的工程依托背景,具备可落地、可操作、可重复的实践属性。
3.创新性与应用性显著。成果应在关键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进、产品研发设计、系统架构优化或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或显著改进,须体现明确的创新点。选树成果需贴合产业技术升级需求,在工程应用中体现改进或优化价值,具备落地可行性与较高的应用收益、推广价值。
4.产教融合导向鲜明。成果须体现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培养机制,反映高校学术指导与企业工程实践指导的深度融合,彰显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的育人导向。
五、评选程序
请各单位做好团队成员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推荐排序,于5月28日(星期四)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txy18242008622@163.com。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分别从“硕士”和“博士”两个类别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中,各确定排序第一的案例,一并推荐至联合体,参与“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报送材料包括:
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附件1,word版);
2.《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附件2,签字盖章PDF版);
3.实践成果总结报告word版;
4.实践成果展示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720P。要求构图合理、图像配音清晰)。
六、宣传推广
联合体将为优秀实践成果颁发证书,邀请作者或推荐单位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推荐至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和有关期刊发表,并视情况纳入成果汇编。
联系人:汤晓宇
电 话:0451-86418112
附件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
附件2.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4日
研院发〔2026〕14号-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优秀实践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