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3浏览次数:3934

 

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研院发[2014]66

各院(系):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炼、总结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并继续培育、提升其改革成效,学校决定设立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请各院(系)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 各院(系)组织推荐的项目应能够针对目前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鼓励曾获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育改革项目立项且具有丰硕成果和较大的提升推广空间的项目立项,其他项目也可申报。

              2. 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和培养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3. 项目执行程序是: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评审并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

1. 项目申请书

2. 项目已完成成果佐证材料

3. 申报情况汇总表

需按申请书、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申报情况汇总表以院(系)为单位,一式一份。

申请截止时间:11月7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3室)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iangbaichuan@hit.edu.cn

联系人:姜百川

联系电话:86403286

附件1 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2 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附件3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4 推荐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